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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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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些单位的职能科室在创收时凭借本部门、本岗位的利害关系而随意要价,或者是只将正常收入部分交“公”,截流多收部分设小钱柜,既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又“漏”掉了已实现的收入。更有甚者,不执行牵制制度,在收入凭证上做手脚,少开发票存根联金额而中饱私囊,支出上也往往以实现收入的多少而乱开口子。我认为,机关行政单位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通过合理渠道、合法手段创收是正常的经济现象,但是要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纪;在管理上,应一律实行集中统一核算。各内部职能科室是非独立核算单位,取得收入时要按规定标准由财务会计部门统一开出收入凭证,出纳收款,会计入帐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税金(或减免税金);支出时应按政策规定和实际需要报批核准后会计部门监督并列帐支出。这样,才能既维护了单位的整体利益,又保证了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明道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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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