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粮油工业企业会计、统计“产品销售”口径的不统一,历来都是各级粮油工业部门头痛的事情,也是各基层单位会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笔者认为,口径不统一,主要是统计部门把所有计产值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工业性作业等商品产品的销售收入全部记入“产品销售”,而会计的“产品销售”仅指主产品,把所有的副产品、自制半成品、工业性作业等商品产品的销售收入记入“其他销售”。这样,会计与统计的“产品销售收入”大相径庭,由此计算出的产值和销售利税率也就有较大的差别。
这虽然只是个会统处理问题,实际上也反映了会计工作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粮油加工行业原有经营体制是以兑换加工为主,工业性作业微乎其微,加工后的副产品全部兑付给对方,即使有少部分收益,也只是为了做帐方便而全部转入其他销售。而现行粮油工业经营体制改兑换为主为自制加工为主,工业性作业也有所增加,加工后的副产品大部归企业所有,占产品总额比重较大,但会计核算方法没有相应改变,还是按原有口径做帐。因此,建议:不论是主产品、副产品,还是自制半成品等,在销售时,会计都应把它计入“产品销售”,以与统计口径相一致。
粮油工业企业会计、统计“产品销售”口径的不统一,历来都是各级粮油工业部门头痛的事情,也是各基层单位会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笔者认为,口径不统一,主要是统计部门把所有计产值的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工业性作业等商品产品的销售收入全部记入“产品销售”,而会计的“产品销售”仅指主产品,把所有的副产品、自制半成品、工业性作业等商品产品的销售收入记入“其他销售”。这样,会计与统计的“产品销售收入”大相径庭,由此计算出的产值和销售利税率也就有较大的差别。
这虽然只是个会统处理问题,实际上也反映了会计工作跟不上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粮油加工行业原有经营体制是以兑换加工为主,工业性作业微乎其微,加工后的副产品全部兑付给对方,即使有少部分收益,也只是为了做帐方便而全部转入其他销售。而现行粮油工业经营体制改兑换为主为自制加工为主,工业性作业也有所增加,加工后的副产品大部归企业所有,占产品总额比重较大,但会计核算方法没有相应改变,还是按原有口径做帐。因此,建议:不论是主产品、副产品,还是自制半成品等,在销售时,会计都应把它计入“产品销售”,以与统计口径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