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8 作者:友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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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几年,国有商业企业由于外部环境不够宽松,内部经营机制不够完善,以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经营徘徊,效益下降,市场占有份额减少,形势愈益严峻。不深化改革,国有商业无路可走。“四放开”是流通领域改革的一次新的探索。从试点企业的情况来看,“四放开”改革以后,企业的经营机制逐步完善,经济效益有了提高,职工积极性得到发挥,企业活力有所增强。但是,不少人思想上存在着模糊认识。有些人把“四放开”错误地理解为“四放松”,可以不受任何制约。可以随意涨工资,任意发奖金,想分多少就分多少;可以自由招收职工,随意辞退职工;毋需进行会计核算,可以不要财会人员了,也不用配备结算收款人员了,认为会计人员成了吃闲饭的,不但不创造效益,而且还碍手碍脚的。
笔者认为,“四放开”并不是让企业“在大草原上开卡车”,而是要求其在清理掉了障碍物的“铁轨”上多拉快跑,越“轨”就要翻车。应该是“政府放权,企业管严,放而有度,活而有序”才是。因此,在“四放开”过程中有许多问题是必须加以认真研究解决而不可忽视和回避的。
(一)经营放开后如何优化库存结构,避免内部竞争搞内耗,导致资金规模扩大,削弱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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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国有商业企业由于外部环境不够宽松,内部经营机制不够完善,以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经营徘徊,效益下降,市场占有份额减少,形势愈益严峻。不深化改革,国有商业无路可走。“四放开”是流通领域改革的一次新的探索。从试点企业的情况来看,“四放开”改革以后,企业的经营机制逐步完善,经济效益有了提高,职工积极性得到发挥,企业活力有所增强。但是,不少人思想上存在着模糊认识。有些人把“四放开”错误地理解为“四放松”,可以不受任何制约。可以随意涨工资,任意发奖金,想分多少就分多少;可以自由招收职工,随意辞退职工;毋需进行会计核算,可以不要财会人员了,也不用配备结算收款人员了,认为会计人员成了吃闲饭的,不但不创造效益,而且还碍手碍脚的。
笔者认为,“四放开”并不是让企业“在大草原上开卡车”,而是要求其在清理掉了障碍物的“铁轨”上多拉快跑,越“轨”就要翻车。应该是“政府放权,企业管严,放而有度,活而有序”才是。因此,在“四放开”过程中有许多问题是必须加以认真研究解决而不可忽视和回避的。
(一)经营放开后如何优化库存结构,避免内部竞争搞内耗,导致资金规模扩大,削弱整体实力
经营放开后,打破了行业上的分工,进货渠道、经营方式将更加灵活。企业在搞活主营业务的同时,可以开拓经营,实行“一业为主,综合经营”,与主营商品相近、相关、相连的商品及与此配套的商品范围将得到充分放宽。批发企业在坚持以批发为主的前提下将向生产、外贸、零售延伸,零售企业在坚持以零售为主的前提下,可以从事批发、加工、服务等业务。为了防止盲目进货、重复进货,造成库存积压滞销,损失增加,企业必须加强进货环节的管理。
一是建立进货管理制度。对进货数额和进货地点实施分级分层审批和控制,明确进货权限,以控制库存膨胀和交叉经营而形成的多套库存。对采购人员要实行跟踪考核,量化毛利率、费用率和适销率等考核指标,并与奖惩挂购。
二是加强货款结算过程的管理。①进货回扣、推销奖、宣传费等必须交公入帐,企业按一定比例奖励有功人员,对私存、私分公款者视同挪用、贪污论处,严惩不怠。②严格货款结算审批手续制度,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应坚持通过银行转帐结算。③严格控制白条进货,非进不可而又无正式发票者,应特别严格牵制手续和签字手续(进货时至少应有三人签字证明),实行进货、验收、付款各环节相互监督。
三是实行集中收款和突击盘点制度。为防止零售环节坐支销货款、进货“飞过海”和吃差价等情况的发生,企业应尽量创造条件实行售货与收款分开,由售货员开具特定的销售凭证(最少是三联:①收款;②柜台存查对帐;③顾客收执),通过内部传递收款,以实行内外监督。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柜组实行突击盘点,核实库存,以防私自进货和代销商品不报帐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加强对库存的控制和考核,通过对库存情况的分析排队,对进货合理程度进行校验,为进货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价格放开后,应加强对柜组的核算,堵塞漏洞
价格放开后,将改过去一成不变的固定作价为灵活作价,除国家定价的商品外,其余商品的零售价格全部放开,批发企业的定价范围也适当扩大,企业将完全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决定价格的升降。为了防止定价权过于分散,口头定价、随意变价、频繁动价、以次充好变相提价,以及柜组长、营业员人人作价等现象的发生,企业的价格管理措施必须紧紧跟上。
一是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物价管理机构,完善物价管理制度。批发部、营业部均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物价员,负责商品定价、核价、检查价格执行情况,形成专职、兼职相结合的价格管理体系,实施严格的物价管理。
二是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定价”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明确各级定价权限。除国家管理的商品价格外,企业内部应明确定价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绝大多数商品的定价权应集中于企业、营业部,少数价小量少、对市场影响不大的商品的定价权可下放到柜组,但不能下放给营业员。
三是明确定价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凡定价权集于企业、营业部的商品,由物价员定价上柜,使用统一的价格标签,详细填列商品的品名、货号、规格等级、计量单位、销售价格等项目,实行明码标价,柜组按定价销售,无权随意变价。要建立健全价格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物价人员、营业部负责人进行价格检查,对违反价格管理的现象要及时纠正,以维护企业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利益。
四是加强对调价变价的管理和监督,落实经济责任。①设立总收款台,实行售货与收款分开;②柜台营业员对其经营的商品原则上应按定价销售少数商品因市场因素需要变价的,可由柜组提出申请,经营部负责人会同物价、财会共同核定下浮比例和最大下浮差价(调高价格与此类似,一般不多),平时售货员实行开单售货,注明下浮差价额,经柜组长或其他有权人批准签字,由收款台定期向财会部门报帐,财会部门按下浮的差价总额冲减柜组的进销差价;③对少数可以讨价还价销售的商品,要设立专柜,实行综合差价率控制,柜组按中准价上下浮动,并要保证实现中准价总值,超奖少赔;④对不设立收款台的经营部,发生变价时,则必须有业务、物价、财会三方人员共同参加盘点库存商品数量,按新价落实柜组库存售价和差价;不设立收款台的柜组销售可以讨价还价的商品,应核定其毛利率和上下浮动幅度,并加强管理。
(三)用工放开后,企业如何根据新型的用工制度,尽可能让每个职工都能充分发挥作用
用工放开以后,在企业内部建立全员劳动合同制、干部聘任制、内部待业制,优化组合者上岗,组合落选经过学习、培训者实行试岗,试岗期结束仍未达到上岗条件或违纪下岗者实行内部待业。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实行最佳组合,做到人尽其才,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在实行劳动组合的过程中,企业领导者应当注意把不同特长、不同性格、不同经验的人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让其发挥整体效益。对那些学非所用、用非所学、专业不对口、作用无法发挥者,应鼓励他们“跳槽”流动,让其在合适的岗位和环境中,充分施展才能。
二是加强对职工工作业绩的考核。根据岗位责任制和劳动定额,对职工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通过业绩考核,使人才脱颖而出,让“滥竽充数”者无法混下去。
三是不断加强对全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用工放开以后,企业对人的管理,决不能象菜市场经营蔬菜那样,好的就卖,孬的就扔。用工放开主要在内部搞待业,竞争上岗。无论是上岗、试岗,还是待岗者,都有一个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任务,这方面的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四)分配放开后,在企业内部如何确定合理的基数和分配挂钩指标,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真正体现按劳取酬
分配是个难点。实行内部承包是分配放开的基础,吃“大锅饭”肯定行不通。在进行内部承包时,指标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职工的收入,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①在认真分析市场形势、预测未来趋势、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过精心计算的基础上,制定出企业的内部承包指标。
②内部承包期限一般以一至二年为宜,特别是指标的确定,最好不要开“远期支票”,以防情况发生变化而失信于民。
③与分配挂钩的指标由粗到细。在这方面,笔者认为可以实行分权制,企业对部门核定几项主要指标(如销售、利润、库存适销率、资金利用率及相关服务指标等),部门对班组或职工的考核指标则应“因地制宜”,尽量细化(如销售及回笼、毛利率、费用率、损耗率、差错率、安全卫生、劳动纪律等)。
④在实际兑现时,职工的所得收入总和必须低于国家核定给企业的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收入的增长一定要低于全员劳动生产率、企业上缴国家税利的增长幅度,并建立企业内部工资储备金制度,用于以丰补歉,以旺补淡。
⑤要对内部承包全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和研究,对那些因市场因素或承包指标明显过低,而使职工收入出现超常增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整,以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原则。
⑥对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分配,也不应当搞平均主义,可实行企业经济效益目标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双挂钩的办法,实行活分活值,以分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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