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我国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重大的改革,7月1日起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行业会计制度。对企业来说,这是否意味着需要放弃原有会计软件,按照新会计制度重新设计新的会计核算软件,或是购买按照新会计制度重新设计的会计核算软件。如果不放弃原有软件,应从哪几方面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进行改进?特别是已替代手工记帐企业的同志,对这一问题非常关心,如果软件不能适应新的会计制度,其工作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会计软件开发公司,也关心其原有商品化会计软件的命运,关心如何满足用户单位在执行新会计制度后,对会计软件的需求。下面根据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的体会,谈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新的会计制度,在记帐凭证填制、帐簿登记、报表编制的工作流程上没有变化,因此不应完全放弃原有软件,仅需要软件开发者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改进。目前的会计核算软件功能模块一般有:帐务处理、固定资产核算、材料核算、销售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报表处理等几个功能模块,要使其符合新会计制度,都要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以下结合财政部新发布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介绍一下需要修改的几个方面:
1.修改会计科目及其...
今年我国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重大的改革,7月1日起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行业会计制度。对企业来说,这是否意味着需要放弃原有会计软件,按照新会计制度重新设计新的会计核算软件,或是购买按照新会计制度重新设计的会计核算软件。如果不放弃原有软件,应从哪几方面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进行改进?特别是已替代手工记帐企业的同志,对这一问题非常关心,如果软件不能适应新的会计制度,其工作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会计软件开发公司,也关心其原有商品化会计软件的命运,关心如何满足用户单位在执行新会计制度后,对会计软件的需求。下面根据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制度的体会,谈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新的会计制度,在记帐凭证填制、帐簿登记、报表编制的工作流程上没有变化,因此不应完全放弃原有软件,仅需要软件开发者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改进。目前的会计核算软件功能模块一般有:帐务处理、固定资产核算、材料核算、销售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报表处理等几个功能模块,要使其符合新会计制度,都要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以下结合财政部新发布的《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介绍一下需要修改的几个方面:
1.修改会计科目及其编码。主要涉及帐务处理功能模块,也可能涉及到其它功能模块。对于通用软件来说,会计科目及其编码都是由用户自定义的,因此没有什么影响。许多定点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也采用自定义的方法,也没有什么影响。对于那些会计科目及其编码是由程序定死的软件,就需要进行比较大的修改了。由于新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五类,自定义会计科目及其编码的软件,也需要对会计科目分类及其屏幕显示和打印输出进行修改,当然这一修改的工作量不大。
2.取消增减和收付记帐功能。许多通用会计软件为了表示其通用,都设计了借贷、增减和收付三种记帐功能,由用户选择其中的一种。《企业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新的行业会计制度也都规定采用借贷记帐法进行帐务处理,因此增减和收付记帐法成为多余功能,应该取消。这一修改涉及到帐务处理功能模块,在屏幕显示和打印输出的记帐凭证、帐簿中的“增减”、“收付”字样及相关内容都要取消。
3.外币折合方法的修改。许多软件事先输入外汇折合率,在输入记帐凭证时,只输入外币金额,软件自动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还有自动计算汇兑损益的功能。《制度》规定:日常外币业务发生时,均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不发生汇兑损益问题,待期末时,再将所有涉及外币业务的帐户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并调整有关帐户的帐面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帐面人民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科目。因此,原有软件对外币折合的方法如果与这一规定不符,应该按照这一规定进行修改。修改主要涉及帐务处理功能模块,也可能涉及到其它功能模块。
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修改。许多会计软件在固定资产核算功能模块中提供自动计算折旧的功能,《工业企业财务制度》中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企业专业车队的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通用软件应提供上述各种折旧方法供用户选择,定点开发的软件则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方法。当然,由人工计算折旧后再输入计算机的软件,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5.“发出商品”功能的修改。许多会计软件在销售核算功能模块中,平时或月末把通过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而在月末未收到货款的产品名称及其发出数量输入计算机,由计算机根据机内存储的成本数据,自动登记发出商品帐。在货款收到时又根据输入的有关数据,自动登记销售帐,同时减少发出商品。《制度》取消了“发出商品”科目,因此,应对这一功能进行改造。方法之一是将输入计算机的产品名称及其发出数量和机内存储的该产品单价,在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自动进行计算,自动将销售总额借记“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需要处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业务的会计软件,还可采用方法之二,就是将“发出商品”功能改造成为“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功能。《制度》设置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的产品的实际成本”,为这类企业定点开发的会计软件,可以将“发出商品”功能改造成为“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功能。对于通用会计核算软件来说,应同时具备方法一和方法二的功能。
6.存货核算方法的修改。目前许多通用会计软件在存货领用或发出时,根据用户事先选定的方法和机内存储的有关数据,自动计算实际成本。《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通用软件,应在材料核算、销售核算、成本核算功能模块中提供上述方法供用户选择。定点开发的软件则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方法。当然,由人工计算实际成本后再输入计算机的软件,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
7.成本核算方法的修改。我国目前的成本核算采用的是完全成本法,会计软件也都是按照完全成本法编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的会计制度中采用了制造成本法,规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分为制造费用和期间费用,制造费用作为本期产品生产费用,相应地在本期销售产品和库存成品及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而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则在发生的会计期间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无论是通用软件还是定点开发的软件,都要按照制造成本法进行修改。由于成本核算功能模块与各个功能模块都有数据联系,成本核算方法的改变,也会引起一部分数据传递关系的改变,其它功能模块也需要进行一定的修改。从程序设计来看,完全成本法要比制造成本法复杂,因此,按照新会计制度对原有成本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在很大程度上是简化程序设计。
8.自动转帐分录的调整。许多软件具有在各功能模块中自动生成转帐凭证,并向帐务处理功能模块传送转帐凭证的功能,在帐务处理模块中也有生成自动转帐分录的功能。现在会计科目及其编码变化了,自动转帐分录也应随着变化。如果自动转帐分录双方科目是由用户自定义的软件,其程序不需要进行调整。
9.会计报表的修改。《制度》规定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有:资产负债表(月报)、损益表(月报)、财务状况变动表(年报)、利润分配表(年报)、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年报),与以前的会计报表相比有很大变化;同时,企业还要编制一些内部使用的报表。对于通用报表软件来说影响不大,对于把报表固定编在程序里的报表软件,要做一些修改。
更正
本刊今年第2期第57页上文左栏第2行“国家”后应加“(地区)”;第4行“我们”应为“他们”。特此更正,并向读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