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公布施行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较原“中外合资经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有了重大的改进,在会计核算方法上显得更加科学、合理。但在个别问题的处理上仍希望有明确的规定,现就销售过程中三种税费列支提出一些看法:
一、产品销售税金
制度规定“产品销售税金”科目核算内容为“企业销售工业产品应交纳的工商统一税”。事实上有些企业产品是出口的,按关税规定需要交纳产品销售税金,但又不便列入本科目核算。因而有一些外商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列入“管理费用——税金”科目中。就经济业务性质分析,出口产品的关税是销售活动中随产品价格计征的一种流转税,不是因经营管理活动而引起的其他税赋(如车船税等)。所以,依大类归纳应列入“5111产品销售税金”科目核算,但目前尚未纳入核算范围,故应增设明细科目,以利会计工作。
二、商品检验费
企业的检验费用有两种,一种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支出,属生产过程中的间接费,会计制度已规定列入制造费用;另一种是销售过程中的商品检验费,由国家商检局执行商检,并收取检验费用。显然,这项支出不是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而是在产品入库以后,通过销售活动成为商...
新公布施行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较原“中外合资经营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有了重大的改进,在会计核算方法上显得更加科学、合理。但在个别问题的处理上仍希望有明确的规定,现就销售过程中三种税费列支提出一些看法:
一、产品销售税金
制度规定“产品销售税金”科目核算内容为“企业销售工业产品应交纳的工商统一税”。事实上有些企业产品是出口的,按关税规定需要交纳产品销售税金,但又不便列入本科目核算。因而有一些外商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列入“管理费用——税金”科目中。就经济业务性质分析,出口产品的关税是销售活动中随产品价格计征的一种流转税,不是因经营管理活动而引起的其他税赋(如车船税等)。所以,依大类归纳应列入“5111产品销售税金”科目核算,但目前尚未纳入核算范围,故应增设明细科目,以利会计工作。
二、商品检验费
企业的检验费用有两种,一种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支出,属生产过程中的间接费,会计制度已规定列入制造费用;另一种是销售过程中的商品检验费,由国家商检局执行商检,并收取检验费用。显然,这项支出不是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而是在产品入库以后,通过销售活动成为商品时才发生的,故应列入“销售费用”核算范围。有的外商企业囿于明细项目的文字表述而列入“制造费用——试验检验费”,并不妥当。最好在“销售费用”科目中增设“商品检验费”明细项目,以利明确核算内容。
三、销售过程中产成品丢失、毁损支出
企业在销售活动中,由于运输、装卸等原因,难免会造成产品丢失或毁损。如果是定额内允许的,这宗开支在会计制度中规定列入“制造费用”(参阅“外商投资工业企业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第25页)。但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不易被企业接受,因为每一管理职能部门都有本身的经济责任,销售部门的经费支出要列入制造部门费用内核算,往往行不通。所以改列入“销售费用”为宜。而且这两个科目在会计科目表上的排列也有区别,“制造费用”列为成本类,将由产品负担,待销售实现后才会体现损失;而“销售费用”列为损益类,在当期就直接体现损失,直观明了,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所以,“销售费用”科目应允许有这类经济业务的核算内容,以便客观地反映会计事项。
同样理由,对于产成品的盘盈、盘亏也应本着这一原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