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在日常征管和稽查工作中发现,不少商业企业不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要求,设立营业收入明细帐,有的虽然建立了明细帐,其摘要栏的内容也很简单、不完整,甚至出现空白,不能清晰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以致使税企双方计算税款口径不一,征免界限难以划分,不仅加大了纳税检查的工作量和难度,而且容易造成税款的人为流失。为此,笔者认为:商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营业收入明细帐,同时明确如下要求:
1.对于商业企业营业收入——批发收入明细帐,其摘要栏应如实记载集体汇款、个人汇款和现金进货金额,以利于税企双方正确划分代扣税对象,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的制约和监督。
2.对于商业企业营业收入——零售收入,特别是生产资料部门,明细帐摘要栏应如实记载征免税金额,以便于计算申报缴纳营业税。
(王道鸿 梁友林)
我们在日常征管和稽查工作中发现,不少商业企业不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的要求,设立营业收入明细帐,有的虽然建立了明细帐,其摘要栏的内容也很简单、不完整,甚至出现空白,不能清晰全面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以致使税企双方计算税款口径不一,征免界限难以划分,不仅加大了纳税检查的工作量和难度,而且容易造成税款的人为流失。为此,笔者认为:商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营业收入明细帐,同时明确如下要求:
1.对于商业企业营业收入——批发收入明细帐,其摘要栏应如实记载集体汇款、个人汇款和现金进货金额,以利于税企双方正确划分代扣税对象,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的制约和监督。
2.对于商业企业营业收入——零售收入,特别是生产资料部门,明细帐摘要栏应如实记载征免税金额,以便于计算申报缴纳营业税。
(王道鸿 梁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