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7 作者:张喜为 (作者单位:吉林省财政厅文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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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兴办经济实体,开设有偿服务项目,利用现有人员、设备、场地等搞创收活动,事业收入逐年增加,其占国家财政拨款的比重逐步加大,已成为各项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资金来源。同时,事业收入的迅速增多,也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事业收入必须尽快、科学地纳入预算管理。一、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方法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就是要解决事业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和使用的计划性,将事业收入的范围、额度、征税、使用、分配等统统纳入预算计划管理,实现发展事业和事业收入一体化,促进事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当年全部抵顶法。这种方法是在把创收项目都纳入预算管理的前提下,年初根据事业创收项目的规模、范围、内部条件、外部市场及价格、收费、税收等条件,核定事业收入的数额,全额用于弥补事业费支出,随同经费支出指标一同下达给事业单位。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时效性强。但由于计划指标是预测来的,受内、外部条件及预测水平影响较大,往往准确性较差。而且,由于事业收入要全部补充事业费支出不足,创收单位和创收部门没有一定的机动余地,容易形成“鞭打...
目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兴办经济实体,开设有偿服务项目,利用现有人员、设备、场地等搞创收活动,事业收入逐年增加,其占国家财政拨款的比重逐步加大,已成为各项事业发展不可缺少的资金来源。同时,事业收入的迅速增多,也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事业收入必须尽快、科学地纳入预算管理。一、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方法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就是要解决事业收入预测的准确性和使用的计划性,将事业收入的范围、额度、征税、使用、分配等统统纳入预算计划管理,实现发展事业和事业收入一体化,促进事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当年全部抵顶法。这种方法是在把创收项目都纳入预算管理的前提下,年初根据事业创收项目的规模、范围、内部条件、外部市场及价格、收费、税收等条件,核定事业收入的数额,全额用于弥补事业费支出,随同经费支出指标一同下达给事业单位。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易行,时效性强。但由于计划指标是预测来的,受内、外部条件及预测水平影响较大,往往准确性较差。而且,由于事业收入要全部补充事业费支出不足,创收单位和创收部门没有一定的机动余地,容易形成“鞭打快牛”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创收单位、创收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不利于事业收入活动的顺利开展。所以,这种方法一般应慎用。
2.当年比例抵顶法。这种方法是对事业单位当年的事业收入进行科学预测后,核定其当年事业收入的额度和事业费拨款指标额度。其中,事业费拨款指标额度中不包括已经核定的按比例抵顶事业费支出的事业收入。这种核定方法基本上与第一种方法相同。所不同的是,事业收入不足,而是规定其纯收入的一定比例抵补事业费经费支出,其余部分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用于职工福利、奖励。这种方法由于一方面考虑了弥补经费支出不足的需要,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创收项目的消耗补偿及扩大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并兼顾了职工个人的利益,所以有利于调动创收单位和创收部门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事业和创收活动的协调发展。但由于计划收入指标同样是预测得来的,缺乏必要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往往由于计划收入指标定得过高或过低,造成事业费拨款不足或事业收入留成额过大,影响单位事业计划的完成。所以,也应当慎用。
3.事业收入基数滚动比例抵顶法。主要做法是,当年对单位的事业费按核定数全额拨给,事业单位当年的创收收入不抵顶事业费支出不足,由财政全部补齐,单位的事业收入除补偿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要外,一律不准随意动用,并在年底前将事业纯收入结余额报送给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在核定单位第二年的经费指标时,将该单位上一定的事业收入结余按一定比例抵顶事业费拨款(其余部分用于职工福利、奖励)财政部门只拨给差额部分,做到一次包干,全年包死。事业单位第二年的事业收入仍不得动用,纯收入部分按比例用于抵顶该单位第三年的事业费拨款。这样逐年滚动,以此类推。这种方法较前两种方法,优点在于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强,无论是事业费拨款,还是抵顶事业费的收入,以及按比例留给单位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的资金,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无须预测。不仅增强了财政预算的准确性,也增强了事业发展的透明度和计划性,使单位根据各自的经费指标及事业收入情况合理安排,统筹规划。而且,由于明确了事业单位的事业收入用于补充事业支出,补充生产经营资金支出及职工福利、奖励支出的比例,也有利于调动单位和职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促进事业发展。
上述三种核定事业收入抵拨经费拨款的方法,在实际执行中都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单独核算事业收入和盈亏成果,不能与事业费支出混在一起,更不能事业收入单独计算,支出却放在事业费中,搞虚假结余。否则,一方面将难以区分事业费支出或创收项目支出,导致事业收入盈亏成果不实;另一方面,由于事业费支出和创收项目支出的内容、标准等都有较大差异,混杂在一起,容易诱发财务管理混乱局面。二是修改各种事业会计制度,设立相应科目。以第三种方法为例,事业收入在第一年年度终了后,其收支相抵,财务成果应作以下收益分配(采用借贷记帐法):借记“利润(全额)”科目,贷记“抵支利润”、“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科目。同时,转作往来帐户挂帐,借记“抵支利润”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
划拨事业经费帐户后,作以下帐务处理:借记“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事业经费户在收到抵支收入款项后,作以下会计帐务处理(拟采用增减或收付记帐法):增(收)记“抵支收入”科目,增(收)记“银行存款”科目。支出时,记作:减(付)记“经费支出一某支出项目”科目,减(付)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二、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需要配套解决的问题
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但是,要真正做到在事业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实现预期的目的,达到理想的效果,切实促进事业发展,还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建立恰当的财务管理体制。(1)执行相应的会计制度,按照事业收入项目的性质、内容确定其执行何种专业会计制度,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会计核算。(2)明确财务管理级次,赋予相应的财务管理权限,应根据事业单位收入项目的行政管理级次、项目、规模和业务量情况,确定其财务管理级次。行政管理级次较高、项目规模较大的,应单独作为一级财务管理,设立相应的财务管理机构,赋予其相应的管理权限;对行政管理级次较低(如事业单位科室办的创收项目),业务量不大的,可以在单位财务部门内代管,业务量比较大的,也可由财务部门设置分支机构进行管理。(3)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和生产经营方式,制定既切实可行又严密科学的财务管理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4)合理配备财务管理人员。
第二,处理好不同所有制形式之间的经济关系。事业单位利用现有人员、资金、设备、场地开展创收活动,其收入应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收入处理,按规定直接进行收益分配,作为抵支收入和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集体所有制编制人员(如劳动服务公司)创办的创收项目或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可以借给一定的资金或租用场所、设备,集体单位除向事业单位交纳一定的资金和设备占用费外,还应按年度上交一定数额的管理费,事业单位在收到款项后,仍可作为其它抵支收入处理,挂靠事业单位兴办的个体经济实体或创收项目上交的管理费,也可按上述方法处理。
第三,划清经济实体和创收项目之间的界限,明确缴拨关系。事业单位办的经济实体和创收项目在内容上没有根本的区别,都具有经营执照,可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为了加强管理,明确与国家财政的缴拨关系,应从以下几点加以区分:①分清是否具有独立的机构和人员编制;②是否具有法人资格;③是否具有适量的经营资金和经营场所;④是哪一级单位(一般可分为一、二、三级财务单位)办的实体或项目。一般地讲,同时具备前三个条件,又是一、二级财务单位(一般指厅局级单位)所兴办的实体或项目,可以作为文教企业或自收自支单位管理,行政上仍隶属于原单位,财务上可考虑与原单位脱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向财政部门上交税利,留利按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属于三级财务单位(一般指县团级以下事业单位)兴办的经济实体或经营项目,虽然有的也具备前三个条件,但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创收的积极性,有利于宏观管理,则可以作为单位内部的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创办项目比较多的单位,应单独成立多种经营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事业创收的总的管理和协调。经营成果除照章缴纳税金外,留用部分按规定进行抵支收入和其它项目的分配。
第四,事业收入要与差额预算单位的业务收入区分开。差额预算单位的业务收入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正常业务活动中,按照国家有关收入范围、收费标准等规定,收取一定的消耗补偿费用和服务费用,是正常的业务收入。而事业收入则是指单位从事业务活动没有关联或关联不大的生产经营活动时所取得的收入。正确地划清事业收入与业务收入的界限,有利于正确进行事业收入的支出补偿和收益分配,有利于充分调动事业单位抓事业收入的积极性。
第五,对各项事业收入给予的政策照顾应尽量衔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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