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已基本结束,据调查了解,部分省市在组织报名工作中,未严格执行财政、人事两部文件规定,有的降低了报名条件,有的未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报考人员反映强烈,给整个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为保证报名工作质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各地财政、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管理机构接此通知后,立即组成检查组,对本省、区、市的报名工作进行复查验收,现将复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地财政、人事(职改)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复查工作的领导,共同负责做好复查工作。复查是一项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各级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财政、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从大局出发,以对事业、工作和应考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复查验收工作。
2、复查要以两部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作为统一标准,凡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即使考试结束后,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以后,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也要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
各地在复查工作中,要严肃认真,不得自定复查标准或变通执...
目前,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已基本结束,据调查了解,部分省市在组织报名工作中,未严格执行财政、人事两部文件规定,有的降低了报名条件,有的未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报考人员反映强烈,给整个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为保证报名工作质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各地财政、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管理机构接此通知后,立即组成检查组,对本省、区、市的报名工作进行复查验收,现将复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地财政、人事(职改)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复查工作的领导,共同负责做好复查工作。复查是一项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各级领导要给予高度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财政、人事部门要密切配合,从大局出发,以对事业、工作和应考人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复查验收工作。
2、复查要以两部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作为统一标准,凡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即使考试结束后,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以后,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也要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
各地在复查工作中,要严肃认真,不得自定复查标准或变通执行有关规定。对故意违反规定的报名经办人员,一定要严肃处理。
各地必须对报名工作进行复查验收后,才能签发准考证。复查验收工作结束后,请迅速将有关情况报全国考试办公室。
199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