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2)财会照电传字05号
按照财政、人事两部的统一部署,各级财政、人事(职改)部门积极配合、相互支持,199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正在按计划努力实施。
1992年9月12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考试办公室关于1992年资格考试前期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了当前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为了保证今年的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面广、规模大、政策性强、组织工作十分艰巨,各级财政、人事(职改)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始终坚持精心安排、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明纪律的指导思想,抓紧抓实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资格考试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做好有关办法、制度、纪律等的宣传工作,使考试工作人员和广大应考人员真正理解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目的、意义,并自觉地严格遵守和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制度、纪律。
2.各地要按照人事部职位职称司、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全国考试办公室1992年9月12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复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
(92)财会照电传字05号
按照财政、人事两部的统一部署,各级财政、人事(职改)部门积极配合、相互支持,199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正在按计划努力实施。
1992年9月12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国考试办公室关于1992年资格考试前期工作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了当前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为了保证今年的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面广、规模大、政策性强、组织工作十分艰巨,各级财政、人事(职改)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始终坚持精心安排、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明纪律的指导思想,抓紧抓实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资格考试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做好有关办法、制度、纪律等的宣传工作,使考试工作人员和广大应考人员真正理解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目的、意义,并自觉地严格遵守和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制度、纪律。
2.各地要按照人事部职位职称司、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全国考试办公室1992年9月12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复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认真做好报名复查验收工作,保证报考人员符合规定的条件要求。
3.1992年会计员资格考试日期仍按原计划在11月29日进行;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甲种考试日期从11月29日推迟到12月6日进行,其中助理会计师实务(企业会计类)和会计师实务(企业会计类)的考试时间延长半小时,改为当日2:00-5:00。
4.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考场必须设在地、市、州所在地;会计员、助理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考场可参照全国高考考场设置办法办理,县级考场或县级联合考场可选择在是高考考场定点的学校。
5.县级考场或县级联合考场的监考工作均由地、市、州统一负责安排。各地市可从各县抽调责任心、纪律性强的同志组成监考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每个县级考场或县级联合考场必须由两名非本地工作人员担任监考。
6.评卷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管理机构统一组织,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若干中心城市分组进行。
7.各地对考试工作要争取社会各方面力量包括人大、政协、监察、纪检、教育、公安等部门的支持、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考试中发生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对违反考试纪律者,一定要从严查处,绝不迁就。
8.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一项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专业考试组织工作,各地必须严格按全国统一规定办事,对涉及全国或一个地区全局性的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不得在重要问题上自作主张,各行其是。各地要定期把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告知全国考试办公室。
199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