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解决成本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宁夏财政厅于1984年提出并试点实行了“制造成本法”,在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实践和逐步完善后,我认为这个改革方案是可行的,它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根据《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不改变成本开支范围,不影响宏观经济管理所需报表资料的情况下,把企业产品的全部成本划分为制造成本和经营管理费两大类。制造成本包括料、工、费(制造间接费),经营费用包括开发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产品成本计算到制造成本为止,经营管理费作为期间费用在当期销售收入中直接减除,为此需建立经营期的“毛利”观念。
产品销售毛利=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税金-产品制造成本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毛利-经营管理费
二、建立企业内部成本管理责任制。各车间核算车间产品制造成本,厂部汇总归集全厂产品制造成本。制造成本实行定额管理,辅助车间劳务成本实行计划价格管理,各个管理部门分口对经营管理费实行预算管理。
成本核算采用定额法。
产品实际成本=产品定额成本士制造成本差异
定额成本随产品逐步结转,制造成本差异平行结转,不再进行成本还原。
三、制造成本差异的...
为了适应改革的需要,解决成本核算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宁夏财政厅于1984年提出并试点实行了“制造成本法”,在经过了较长时间的实践和逐步完善后,我认为这个改革方案是可行的,它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根据《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不改变成本开支范围,不影响宏观经济管理所需报表资料的情况下,把企业产品的全部成本划分为制造成本和经营管理费两大类。制造成本包括料、工、费(制造间接费),经营费用包括开发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产品成本计算到制造成本为止,经营管理费作为期间费用在当期销售收入中直接减除,为此需建立经营期的“毛利”观念。
产品销售毛利=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税金-产品制造成本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毛利-经营管理费
二、建立企业内部成本管理责任制。各车间核算车间产品制造成本,厂部汇总归集全厂产品制造成本。制造成本实行定额管理,辅助车间劳务成本实行计划价格管理,各个管理部门分口对经营管理费实行预算管理。
成本核算采用定额法。
产品实际成本=产品定额成本士制造成本差异
定额成本随产品逐步结转,制造成本差异平行结转,不再进行成本还原。
三、制造成本差异的管理与核算,采取的办法有:
1.材料的量差归各车间负担,价差由财务科集中核算按材料消耗对象分担。
2.工资与制造间接费的差异由各生产车间、部门负担。
3.生产车间的制造成本差异,在产品入库时,平行结转财会科摊入产品成本。辅助车间产品成本只按定额成本(计划价格)结转受益车间,而其制造成本差异平行结转财会科,由财会部门进行分配。其中:基本生产车间承担的摊入产品成本;辅助车间或管理部门承担的摊入经营管理费。
四、在制品只计算料价(包括半成品成本),不负担工资及制造费用。半成品及完工产品均按实际成本计价(即负担制造成本差异),但如果企业半成品储存量比较均衡,亦可按定额成本计价,不分摊制造成本差异。
经过多年的试点,在基层单位、主管部门的协同努力下,这项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体现在:
1.成本归属明确,将产品成本划分为两类以后,各部门按定额、预算进行控制与考核,经济责任明确,成本管理的各环节可操作性大为加强了。2.提高了成本核算工作质量。制造成本法通过制订定额,将成本内容规范化,将差异及时地控制起来,成本分析、责任考核也成为可能。3.盈亏不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纠正。企业管理费不再积存在产品成本中,对经营期间的收入(毛利),支出(经营管理费)有明确的考评,不致造成潜亏虚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