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我们与市文化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些办法,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由于政策对头,措施得当,调动了各单位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的积极性,克服了资金不足、缺少经营管理经验等困难,使以文补文活动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好势头。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支持以文补文活动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长期以来,由于受“文不经商,仕不理财”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人对开展以文补文活动有片面的认识,认为是不务正业,权宜之计,搞点创收也只能解决一些职工的福利问题,要想发展文化事业,还得靠国家给钱。特别是1989年以来,文化市场受社会大环境影响,曾经一度出现疲软,收入滑坡,效益下降,有的以文补文项目甚至不得不停业关闭。致使有的人对开展以文补文活动产生了畏难情绪,失去了信心。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与文化主管部门进行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研究,统一认识。首先,我们认识到开展以文补文活动是解决当前经费供需矛盾,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要想解决文化事业经费不足,不能只靠国家,还必须眼睛向内,发挥自身的优势,组织合理收入,增加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前几年以文补文活动的事实也充分证明了...
近几年,我们与市文化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一些办法,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单位积极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由于政策对头,措施得当,调动了各单位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的积极性,克服了资金不足、缺少经营管理经验等困难,使以文补文活动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好势头。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支持以文补文活动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长期以来,由于受“文不经商,仕不理财”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人对开展以文补文活动有片面的认识,认为是不务正业,权宜之计,搞点创收也只能解决一些职工的福利问题,要想发展文化事业,还得靠国家给钱。特别是1989年以来,文化市场受社会大环境影响,曾经一度出现疲软,收入滑坡,效益下降,有的以文补文项目甚至不得不停业关闭。致使有的人对开展以文补文活动产生了畏难情绪,失去了信心。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与文化主管部门进行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研究,统一认识。首先,我们认识到开展以文补文活动是解决当前经费供需矛盾,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要想解决文化事业经费不足,不能只靠国家,还必须眼睛向内,发挥自身的优势,组织合理收入,增加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前几年以文补文活动的事实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如小剧场在1986年以前上缴电影收入每年只有3万多元,开展以文补文活动以后,扩大了服务项目,由单一功能变成多功能,效益显著提高,年收入达到50多万元,两年内收回投资。其次,开展以文补文活动除解决了文化事业单位自身的困难外,为繁荣我市文化市场、满足广大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改善我市投资环境也起了一定作用。第三,通过开展以文补文活动,逐步打破了文化事业单位、艺术表演团体长期形成的供给制,克服一些单位等、靠、要的思想,增强各单位经营观念、市场观念和理财观念,促进其加强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取措施,积极支持以文补文活动
(一)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各单位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的积极性。总结1989年以前我市开展以文补文活动的经验、教训,使我们认识到政策导向是十分重要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三方面政策:1、针对一些单位对开展以文补文活动心有余悸,担心财政部门减少拨款,主管部门搞平调这一情况,我们提出,财政部门不但不会因为单位搞以文补文活动有了收入,就减少财政拨款,还要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主管部门也不能鞭打快牛,不搞抽肥补瘦。对单位的结余款,做到不搞平调,一律留给各单位自己支配。2、制定奖励政策。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完成财政部门核定的全年的以文补文收入计划,可按照1%提取奖励基金,所需资金在财政核定的经费中列支。各单位的以文补文收入超上年部分,三项基金分配比例可由现行的6、2、2放宽到3、4、3,即30%用于事业发展,40%用于集体福利,30%用于职工奖励。3、实行列收列支政策。对市直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上缴国家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作为财政支出再拨款给文化主管部门,集中使用,其中:60%用于文化设施建设,40%用于集体福利,建职工宿舍。从1989到1991年,我们对文化主管部门共列收列支1200万元。主要用于对市杂技团、京剧院、新华书店等文化设施进行了改造,并解决200多户职工住房难的问题。
(二)在资金上大力扶持,解决开展以文补文活动遇到的资金不足的问题。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是无偿投入,二是有偿使用。对地理位置比较好,靠近繁华商业区的单位,我们结合危房改造和维修,投入专项经费,改扩建一部分房舍,用于开展以文补文活动。这样,既解决了危房改造的问题,又给单位开展以文补文活动提供了阵地。如:朝鲜族文化馆,被定为危险房,1986年我们投资112万元,单位自筹15万元,翻建成2760平方米大楼,比过去面积增加145%,建成以后,除保证正常文化事业需要外,该馆还开办外语学校、舞厅、美容厅、卡拉OK厅等多种项目。几年来,我们共投资500多万元对全市11个县区的文化馆、图书馆进行改造,共增加面积2.4万平方米,改造后的文化馆和图书馆大多数开展以文补文活动。对有的单位开发一些效益好、前途可观的项目,我们采取有偿使用的办法,通过借款以解决资金周转的困难。我们从市财力中拨款150万元设立了以文补文周转金,资金周转额达到577万元。如我们借给评剧院25万元,改造了舞厅,新开设了录像、台球、冷饮等项目,以文补文收入增加一倍,1991年达到12万元。另外,还通过其他办法,融通资金支持以文补文活动。
三、加强财务管理,促进以文补文活动健康发展
为加强以文补文活动的管理,针对以文补文活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三者利益关系处理不好,个别单位管理混乱,税收负担较重以及核算口径等问题,1991年,我们与市文化局共同制定了《沈阳市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对事业单位开展的有偿服务的纯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抵顶事业经费,对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按收入提取5%至20%的修购基金。对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费用支出作了具体规定。明确支出核算口径,这个财务办法促进了以文补文活动的发展。为解决事业单位领导经营意识和管理意识淡薄的问题,我们与市文化局多次举办剧院团长和剧场经理学习班。在办班时,我们财政局长亲自讲课,宣传当前国家财政存在的困难,求得各基层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讲开展以文补文活动、增强自身发展能力的必要性,解答财政、税务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通过办班,增强了单位领导的经营意识,提高了单位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