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陈东琪、王立新在6月13日的《光明日报》上撰文认为,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改革,从企业生产过程看至少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这两方面。
就人的因素而言,主要是推进就业市场化。他们认为可以先搞试点,然后由点到面,分步推进,风险就可以通过时间差来分解。同时逐步建立退休、待业保险制度。
就物的因素而言,包括资产的产权和经营权两方面的改革。他们认为脱离产权改革仅仅下放经营权,难以转换企业机制.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国有民营(企业经营),二是股份化,三是个人所有。中国既不能搞全盘私有化,也不可能完全股份化,这三个途径应该兼行。在按此三个途径完成产权改革之后,还是可以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不同的只是“公有”中的“国有”分量下降,“集体所有”的分量增加。
(丁芃摘)
陈东琪、王立新在6月13日的《光明日报》上撰文认为,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改革,从企业生产过程看至少包括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这两方面。
就人的因素而言,主要是推进就业市场化。他们认为可以先搞试点,然后由点到面,分步推进,风险就可以通过时间差来分解。同时逐步建立退休、待业保险制度。
就物的因素而言,包括资产的产权和经营权两方面的改革。他们认为脱离产权改革仅仅下放经营权,难以转换企业机制.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国有民营(企业经营),二是股份化,三是个人所有。中国既不能搞全盘私有化,也不可能完全股份化,这三个途径应该兼行。在按此三个途径完成产权改革之后,还是可以保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不同的只是“公有”中的“国有”分量下降,“集体所有”的分量增加。
(丁芃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