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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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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一些企业变相化解“三角债”,具体表现主要有两种:①某些企业到对方单位索要欠款,对方暂时无资金偿还(还未达到破产还债的地步),于是就设法通过有关部门向对方索要小汽车、货车及有关设备。②有的企业向欠款单位索要欠款时,在对方有资金偿还的情况下,不要货币资金,而让对方用所欠的资金购买小汽车、货车等,以清理货款的名义买回小汽车等控购商品。
上述做法,严重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并认真清理和严肃处理。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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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