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国营商业批发企业(不包括政策性亏损的食品和蔬菜公司,下同)现有11486户,占全部国营商业企业户数的15.9%,这些企业销售额和实现利润1988年以前一直占全部国营商业企业的50%以上,在社会商品流通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近几年国营商业批发企业经济效益逐年下降。批发企业效益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资金拖欠严重,“三角债”久治不愈,批发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结算资金占用极不合理。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清理“三角债”,但由于各地在具体执行中措施不力,清欠效果甚微。批发企业资金被大量拖欠在结算环节,企业利息支出大幅度增加,严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第二,工业企业自销和零售自采比重逐渐扩大,批发企业购销渠道不畅,经营萎缩。如上海市钟表工业生产的产品原有89%由市钟表公司经营,现已下降到26%;1991年上半年北京市百货大楼等四大零售商店销售的百货只有2%来自市有关批发公司,其余98%是商店从当地工厂或外地自采的;上海华联商厦(零售企业)以前90%的商品来自批发,现已下降到1%。第三,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地区封锁、行业封锁有增无减,给商业批发企业正常经营带来种种困难。虽然国务院明文规定要打破地区间封锁,进一步搞...
全国国营商业批发企业(不包括政策性亏损的食品和蔬菜公司,下同)现有11486户,占全部国营商业企业户数的15.9%,这些企业销售额和实现利润1988年以前一直占全部国营商业企业的50%以上,在社会商品流通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近几年国营商业批发企业经济效益逐年下降。批发企业效益下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资金拖欠严重,“三角债”久治不愈,批发企业资金周转不灵,结算资金占用极不合理。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清理“三角债”,但由于各地在具体执行中措施不力,清欠效果甚微。批发企业资金被大量拖欠在结算环节,企业利息支出大幅度增加,严重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第二,工业企业自销和零售自采比重逐渐扩大,批发企业购销渠道不畅,经营萎缩。如上海市钟表工业生产的产品原有89%由市钟表公司经营,现已下降到26%;1991年上半年北京市百货大楼等四大零售商店销售的百货只有2%来自市有关批发公司,其余98%是商店从当地工厂或外地自采的;上海华联商厦(零售企业)以前90%的商品来自批发,现已下降到1%。第三,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地区封锁、行业封锁有增无减,给商业批发企业正常经营带来种种困难。虽然国务院明文规定要打破地区间封锁,进一步搞好商品流通。但一些地区没有很好贯彻这一精神。有的地区上级供销社利用行政手段对基层社分配统购分销任务,不准基层供销社从国营批发企业进货或只准少量进货,使国营商业批发企业传统市场逐步缩小。第四,流通秩序混乱。一些集体、个体批发商利用偷税、漏税、行贿等不正当手段与国营批发企业争客户,抢生意,使国营批发辐射面日渐缩小。第五,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不善也是批发企业经济效益逐年下降的重要原因。一是信息不灵,预测不准,进货把关不严,库存有问题商品逐年增加;二是费用控制不严,开支大手大脚;三是损失浪费严重。
国营商业批发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降的局面目前仍在继续,这种状况不仅使国营商业批发企业难以发挥主渠道和蓄水池作用,对财政收入也是个极为不利的因素,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目前,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一、树立“质量、品种、效益”意识,眼睛向内,积极挖掘企业内部潜力,适应市场变化,转变经营机制,向管理要效益。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第一,克服官商作风,适应市场变化,提高服务质量,转变旧的经营观念,树立竞争意识;第二,改变经营方式,把国营商业批发企业单纯批发经营改为批发为主批零兼营,以提高批发企业对市场的应变能力;第三,加强资金管理,健全内部结算制度,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第四,加强库存商品管理,搞好保本保利期管理和商品ABC分析,继续实行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制度,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用;第五,加强成本费用管理,推行费用定额管理和归口管理办法。
二、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推行“税利分流,税后承包”,进一步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第一,要正确核定企业承包上交基数。承包基数的核定不仅要考虑企业纵向水平,还要考虑同行业和跨行业平均水平,按照平均先进的原则进行综合确定。第二,为了真正发挥企业承包机制的约束作用,消除企业对减税让利的依赖,对确定了的承包基数一般不作调整,但确实因国家税种、税率、利率等重大政策调整而使企业完不成上交任务的,其不足部分允许用以后年度实现利润弥补。第三,要建立综合承包指标体系,确保国家资产的完好与增值,在企业内部推行工效挂钩办法,确定科学的挂钩形式和合理的挂钩体系,增强企业职工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同时,健全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激励机制、风险机制等,以确保承包指标的顺利完成。第四,逐步推广“税利分流,税后承包”。
三、多方努力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增强国营批发企业的实力和活力。在目前企业流动资金由银行一家管理,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一时又难以自行补充的情况下,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银行应扩大批发企业定额贷款额度,保证企业正常经营贷款需要。第二,企业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库存商品调价升值的规定,凡中央和省级政府决定的商品提价,其库存升值部分必须作增加国家流动资金处理。银行对此应加强监督,企业不自觉执行的,应视同挪用国家流动资金处理。第三,银行要监督企业按规定从留利中提取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第四,各级财政部门可视财力状况,适当增加企业的国拨流动资金,同时,纠正目前各地自行规定的企业在税前提取流动资金挤占财政收入的做法。
四、促进工商联营,工商企业共同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工业企业纷纷组建销售系统,不仅分散了工业企业自身发展生产、开发新产品的能力,同时,直接影响国营商业批发企业的正常经营,工商双方利益都受到影响。因此,建议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应主要通过商业批发企业销售,工业自销只作为企业直接了解消费者对产品反映的一种手段,而且自销产品必须是超计划产品,自销数额严格控制在适当比例,并严格执行当地国营商业批发价格。商业批发企业则要确实建立起强有力的购销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发挥信息灵、接触面广等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工业企业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五、整顿流通秩序,调整有关政策,给国营商业批发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条件。第一,集体、个体商业和工业自销与国营商业企业同样实行批发代扣营业税制度;或者取消国营商业的代扣批发营业税办法,相应对个体商业增加包干税。第二,国营商业批发企业承担着国家储备和市场调节的任务,因此,国家应逐步增加对国营商业批发企业仓储设施的投资,同时对企业承担国家储备任务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及时足额弥补。对企业用于承担市场调控任务的商品贷款,银行在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不应加息罚息。第三,杜绝各种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地方和部门自定的地区封锁、行业封锁政策,都应停止执行,并禁止强令批发企业收购冷背呆滞商品的做法,使国营商业批发企业真正享有经营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