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每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都会发现一些监督、检查部门,把平时审计、检查出来的应上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收入,放在自己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存款过渡户”中。有的先存入“临时过渡户”,然后只将80%部分上缴,扣下20%部分自己使用。有的把应上缴给中央预算的收入,从“临时过渡户”上缴给了地方预算,再由地方预算以拨“基建补助款、固定资产购置款、购车款”等名义,部分返回,留成使用。更为严重的是,有一些监督、检查部门,利用审计、检查出来的应全额上缴中央预算的收入,与企业讨价还价,要挟企业给予好处。有的甚至只要企业上交20%部分给自己使用,其余80%部分就留给企业,免予处理。有的干脆不要企业上缴,只要企业拿出20%部分为自己购钢材、水泥等用于基建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就行了。这些作法,不仅严重地违反了财经纪律,玷污了国家政权机关的声誉,而且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严重流失。建议:①由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对监督、检查部门的“临时过渡户”组织一次检查清理;②由财政部统一发布文件,将监督、检查部门的“临时过渡户”予以取缔。
在每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都会发现一些监督、检查部门,把平时审计、检查出来的应上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收入,放在自己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存款过渡户”中。有的先存入“临时过渡户”,然后只将80%部分上缴,扣下20%部分自己使用。有的把应上缴给中央预算的收入,从“临时过渡户”上缴给了地方预算,再由地方预算以拨“基建补助款、固定资产购置款、购车款”等名义,部分返回,留成使用。更为严重的是,有一些监督、检查部门,利用审计、检查出来的应全额上缴中央预算的收入,与企业讨价还价,要挟企业给予好处。有的甚至只要企业上交20%部分给自己使用,其余80%部分就留给企业,免予处理。有的干脆不要企业上缴,只要企业拿出20%部分为自己购钢材、水泥等用于基建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就行了。这些作法,不仅严重地违反了财经纪律,玷污了国家政权机关的声誉,而且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严重流失。建议:①由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对监督、检查部门的“临时过渡户”组织一次检查清理;②由财政部统一发布文件,将监督、检查部门的“临时过渡户”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