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于1989年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施行已两年多了。各事业行政单位在实行该制度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拨入经费”与“拨入专项资金”两个来源科目的核算内容分不清.对财政部门或上级机关拨来的预算经费,或进入“拨入经费”科目核算,或进入“拨入专项资金”科目核算。由于科目核算内容混淆,导致了单位预算会计与总预算会计间的预算内、外资金及类、款、项的帐目不符。二是主管会计单位将拨来的预算资金分解下拨时,或进入“拨出经费”科目核算,或进入“拨出专项资金”科目核算,造成单位预算会计与总预算会计的口径不一致。三是预算资金的使用,或进入“经费支出”科目核算,或进入“拨入专项资金”科目核算,由于科目核算内容的混淆,导致预算资金的性质、用途混淆,报表口径也不一致。
为准确理解和正确执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笔者根据《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国家预算收支科目》,对上述的“拨入经费”与“拨入专项资金”两个科目核算内容的界定提出自己的意见。
一、“拨入经费”科目核算内客的界定
“拨入经费”科目核算由同级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领拨来的行政单位经费或事业单位事业经费。行...
财政部于1989年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施行已两年多了。各事业行政单位在实行该制度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拨入经费”与“拨入专项资金”两个来源科目的核算内容分不清.对财政部门或上级机关拨来的预算经费,或进入“拨入经费”科目核算,或进入“拨入专项资金”科目核算。由于科目核算内容混淆,导致了单位预算会计与总预算会计间的预算内、外资金及类、款、项的帐目不符。二是主管会计单位将拨来的预算资金分解下拨时,或进入“拨出经费”科目核算,或进入“拨出专项资金”科目核算,造成单位预算会计与总预算会计的口径不一致。三是预算资金的使用,或进入“经费支出”科目核算,或进入“拨入专项资金”科目核算,由于科目核算内容的混淆,导致预算资金的性质、用途混淆,报表口径也不一致。
为准确理解和正确执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笔者根据《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国家预算收支科目》,对上述的“拨入经费”与“拨入专项资金”两个科目核算内容的界定提出自己的意见。
一、“拨入经费”科目核算内客的界定
“拨入经费”科目核算由同级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领拨来的行政单位经费或事业单位事业经费。行政经费指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进行各项行政公务活动而发生的耗费(包括物质耗费和活劳动耗费)。诸如《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行政管理费类的各款、项的内容。事业费指国家建制的事业单位,进行事业活动发生的耗费。诸如《国家预算收支科目》中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类的各款、项的内容。事业行政经费由财政机关或上级机关拨来,在“拨入经费”科目核算,其相应的支出在“经费支出”科目核算,其下拨时在“拨出经费”科目核算。
二、“拨入专项资金”科目核算内容的界定
“拨入专项资金”科目,核算同级财政机关或上级机关拨来的行政经费或事业经费以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拨款。例如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补助费;专项工程预算拨来的专项资金等。拨来的专项资金,在“拨入专项资金”科目核算,它的下拨在“拨出专项资金”科目核算,它的支出,在“专项资金支出”科目核算。
三、“拨入经费”科目与“拨入专项资金”科目核算内容的异同点
两个科目的共同点是:1.在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核算中都属于资金来源类科目;2.核算的资金都是预算资金,都是来自国家财政或上级机关的拨款;3.都是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的会计科目。
两个科目的不同点是:1.核算内容不同.“拨入经费”科目核算的是事业行政经费;“拨入专项资金”科目核算的是事业行政经费以外的专项资金;2.资金使用的会计处理不同。事业行政经费的使用,在“经费支出”科目核算,它对下拨款,只能是全额预算单位,只能在“拨出经费”科目反映,而不能在“拨出专项资金”科目反映。“拨入专项资金”的使用,在“专项资金支出”科目核算,它对下拨款,可以拨给全额预算单位,也可以拨给非全额预算单位,但拨款只能在“拨出专项资金”科目反映,而不能在“拨出经费”科目反映.3.会计科目的位置不同。“拨入经费”科目在预算资金部分,“拨入专项资金”科目在其他资金部分.4.财务包干结余的会计处理不同。“拨入经费”的结余,在“经费包干结余”科目核算,“拨入专项资金”的结余,全额预算单位转入“专用基金收入”科目,差额预算单位转入“结余”科目,自收自支单位转入“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