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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7 作者:王传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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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有机会参加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发现有不少单位的“应付购货款”科目按采购员设置明细帐,将采购员经手的应付或预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以及领取的采购备用金,全部记入“应付购货款——某某采购员”帐户。有些单位的“应收销货款”科目按销售员或产品生产车间设置明细帐,凡是销售员经手的应收或预收购货单位的货款和代垫运杂费,都记入“应收销货款——某某销售员”帐户;凡产品生产车间销售产品应收或预收购货单位的货款和代垫运杂费,统统记入“应收销货款——某某车间”帐户。还有的单位将出差人员借支的差旅费按部门设置明细帐,凡是一个部门所属人员出差借支差旅费,统统记入“其他应收款——某某部门”帐户。我认为这样做不妥当,会导致债权债务帐目混淆不清,影响及时催收和清偿。结算科目可按经办人或经办部门设置明细科目,并在明细科目下,按单位或个人开设明细帐,以便于对经办人员或经办部门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核算、分析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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