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内部审计
1。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背景
内部审计是近年来西方国家迅速发展的一项审计专业。由于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跨国经营条件下,国外分支机构与国内总公司距离遥远,总公司主管人员不能亲自监督其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而不得不依靠于分支机构管理人员的汇报,为了判断这些间接汇报的情况是否真实可靠,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认真地贯彻,总公司就需要有分析能力和能够作出客观评价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从而成为跨国公司控制其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部门。至八十年代,内部审计对于跨国公司的国际业务经营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2.国际内部审计所面临的问题
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内部审计,会比只在国内进行审计增加许多困难。其中包括:
(1)适应当地商业实务和惯例问题。在发展中国家,信用工具往往未被广泛应用,金额较大的款项仍然使用现金,而不使用支票,即使使用支票,亦不将已支付支票退还给签发单位,而是留存于银行,这样会使西方国家审计师很不方便,必须采用其他检查和监督现金管理的方法。如果当地对应收帐款的查证信函没有函复的惯例,那就必须将查询信函邮寄给当地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它们收到复函后再转交给国际审计师。这种迂回复杂的审计程序不仅延误时间,而且会增加审计费用。
(2)外币业务和折算问题。各国政府对外管理均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因此,国际审计师必须详细了解这方面的规定。另外,还必须了解当地外币业务的会计记帐方法,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以保证折算后的本国货币金额。与总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金额相符。
(3)距离遥远问题。国外分支机构与国内总公司距离遥远,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外勤审计,往返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经费。这就使得他们无法进行经常和全面的审计,更无法进行事前审计。
(4)语言障碍问题。由于国际审计师不会说当地语言,因此必须通过翻译,这不仅会增加审计费用,而且还会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5)本国政府法规的要求问题。跨国公司在国际范围内从事业务经营,通常需要向当地政府支付所谓的“政治捐款”。这种款项实际上是对政府官员的一种贿赂,其目的是为了获得进出口货物的许可证,或是加速货物通过海关、加快审批文件的批转过程等。这种作法在某些发展中国家是合法的,但在西方国家则视为非法,并要给予严励惩罚。
因此,国际审计师不仅需要熟悉当地政府法规,还必须认真执行本国政府的法规。
3.国际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跨国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规模的大小,需根据其具体条件而定。大型跨国公司通常是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之下,设立一个独立的审计部门;小型跨国经营企业通常不设内部审计机构,而是设置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对其国外分支机构进行巡回审计。
跨国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所配备的审计人员,主要包括两种不同的类型:一是当地审计人员,二是总公司审计人员。
跨国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较好的配备方法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使用上述两种审计人员,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点。即在国外分支机构聘请一些当地审计人员,另外由总公司派一两个巡回审计师或外勤审计师,参加分支机构的审计工作。
另外,国外分支机构的审计师应既向国内总公司,也向国外分支机构主管人员汇报工作。这样既有利于加强监督,也有利于两级机构的信息沟通。
二、国际外部审计
1.国际外部审计的发展过程
随着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跨国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使国际外部审计或跨国外部审计亦得到了迅速发展。
由于跨国公司在很多国家均设有分支机构,因此必须使用相同的尺度,即相同的审计准则审核其会计报表,只有这样才能汇总编制总公司和其分支机构的合并会计报表,使国际投资者和债权人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独立的或外部审计人员不仅熟悉总公司本国的会计和审计制度,而且还要求熟悉分支机构所在国的会计和审计制度。于是,国际性或跨国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便应运而生了。
目前,全世界大型国际性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共有9个,其分支机构遍及全世界。它们除提供审计服务外,还提供会计服务、税务咨询服务和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除上述大型国际性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外,还有许多中型国际性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它们只是在少数几个国家设有办事处;而小型国际性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则是派审计师出国,对本国跨国公司的国外分支机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另外,发展中国家的很多企业亦经常聘请国际性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吸引国际投资。
2.国际外部审计业务面临的困难
开展国际外部审计业务会遇到许多困难。其中不仅包括国际内部审计的货币折算和币值波动、语言障碍及地点分散等问题,更重要的是由于各个国家审计环境不同,因而对外部审计有着不同的要求。一是审计目标有所不同;二是审查的重点亦有所不同。三是各国的审计法规或审计准则,以及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亦不相同。因此,国际外部审计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是各国审计环境和审计工作的不同特点。忽视了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必然无法顺利地开展国际外部审计业务。
3.不同审计模式和各国审计制度的特点
国际审计和国际会计一样,主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模式,即法规审计和协会审计。
所谓法规审计模式,是指由政府直接负责制定和执行审计法规。例如,法国和联邦德国是属于法规审计的国家,企业会计报表的审计师是由政府指定的,其审计目标主要不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而是是否符合政府法规,其中包括商法、税法和公司法。
所谓协会审计,是指审计制度的制定机构是民间审计专业团体,它们所制定的审计制度称为审计准则,而不具有政府法规的性质。美国和英国等英语系工业化国家是实行协会审计的典型国家,负责审核企业会计报表的审计师是在会计专业协会注册的公共会计师,其审计目标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权益,审查的重点是企业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和公正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不是是否遵守政府和企业的规章。
4.国际审计的协调和标准化
所谓国际审计协调是指消除各国审计准则和实务中的分歧,而审计标准化则是指制定一套适用于世界各国的审计准则。国际审计协调和标准化具有以下作用:①国际审计准则的制定和执行,必然加强人们对外国企业会计报表的信任。②国际审计准则的制定会促使国际会计准则发挥更大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国际会计的协调。③采用国际审计准则可以促进国际投资,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④国际审计准则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制定本国审计准则的参考。⑤由于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遍及世界各地,对于跨国公司来说,国际审计准则甚至比本国的审计准则更为重要。
5.国际审计准则协调机构及其活动成果
目前,从事国际审计准则协调活动的组织机构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它的一个下属委员会——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已经公布了26项国际审计准则,其中包括15项审计工作准则,8项有关审计师职业道德的准则,以及3项有关审计人员培训的准则。另外还公布了3项征求意见稿。
除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外,从事审计协调的国际性机构还有欧洲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协会、会计师国际研究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洲经济共同体、美洲会计协会、亚洲及太平洋会计师联合会等。但是,它们的大多数仅侧重于会计协调,而不侧重于审计协调。除上述国际性机构外,国际性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人员的国际交流和培训方面亦做了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