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在进行第一轮承包经营终结审计时,发现部分企业将承包期新增的固定资产长期挂在“专项工程”或其他资金占用科目上,没有进行“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帐户核算。究其原因,一是怕入“固定资产”帐后,因要计提折旧基金,会减少利润,影响业绩,而且要上交能交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二是怕交房产税。因此,建议各类承包企业对承包期所增加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理,按国家颁发的会计制度进行固定资产和效益的核算。各企业要增强纳税意识,克服重经营业绩,轻国家税收的观念,把该上交国家的各项税收和基金都如数上交给国家。
(湖北省公安县审计局 杨德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