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已严重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当前,全面而客观地分析其原因,并寻求相应的对策,尽快使企业走上资金良性循环的轨道,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总的来说,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诸如原辅材料价格大幅度上调和工费成本普遍上升等客观因素,也有各种主观因素:其一,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生产计划安排不妥而使原辅材料积压或超储,以及产品销路不畅而使半成品和产品长期积压。其二,投资性支出挤占了流动资金。如企业将大部分积累基金用于技改投资,而没有首先保证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需要;进行技改或基建投资时,很少考虑相应的铺底流动资金,影响了扩建或新建项目投产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各种生活福利设施(主要是职工宿舍)建设,由企业生产发展基金支出,影响了流动资金的补充。其三,银行运行机制紊乱,不仅不能按规定给企业提供正常贷款,也没有保证重点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的最低需要。另外,由于专业银行之间竞争激烈,结算制度不健全,造成企业结算资金常常被占用,影响了企业货币回笼和资金使用,加大了资金周转的负荷。其四,税制和承包或租赁责任制不完善,征纳“两金”,以及调控机制弱化,承包(租)者负盈不负亏...
企业流动资金短缺,已严重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当前,全面而客观地分析其原因,并寻求相应的对策,尽快使企业走上资金良性循环的轨道,已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总的来说,造成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诸如原辅材料价格大幅度上调和工费成本普遍上升等客观因素,也有各种主观因素:其一,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生产计划安排不妥而使原辅材料积压或超储,以及产品销路不畅而使半成品和产品长期积压。其二,投资性支出挤占了流动资金。如企业将大部分积累基金用于技改投资,而没有首先保证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需要;进行技改或基建投资时,很少考虑相应的铺底流动资金,影响了扩建或新建项目投产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各种生活福利设施(主要是职工宿舍)建设,由企业生产发展基金支出,影响了流动资金的补充。其三,银行运行机制紊乱,不仅不能按规定给企业提供正常贷款,也没有保证重点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的最低需要。另外,由于专业银行之间竞争激烈,结算制度不健全,造成企业结算资金常常被占用,影响了企业货币回笼和资金使用,加大了资金周转的负荷。其四,税制和承包或租赁责任制不完善,征纳“两金”,以及调控机制弱化,承包(租)者负盈不负亏,等等,也是造成某些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重要原因。
笔者认为,在目前国家紧缩银根的条件下,要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缺的矛盾必须做到既保证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所必备资金的最低需要量,又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此,企业、银行、财政和主管部门应通力协作,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一)及时消化不利因素,挖掘企业内部潜力。首先,在全面清查资产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积压物资和拖欠款项,减少库存物资储备,以避免资金沉淀,促进资金的有效使用。其次,通过向内挖潜加速资金周转,如:调整产品结构,生产适销对路产品;适当调整产品价格,理顺价格关系;改善劳动组织,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缩短在产品存储时间和生产时间;注重节约生产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二)实行流动资金分级归口管理责任制。即在厂长(经理)领导下,以财务部门为中心,按流动资金的用途,分别核定定额,并进行指标分解,横向归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纵向层层落实到分厂、车间、班组和个人,做到谁使用的资金就由谁管理,谁节约(或浪费)使用资金,谁就被奖(或罚),使每一部门、每一环节运用资金的权、责、利三者紧密结合。在实行责任制过程中,应注重抓好三项工作,即:一是科学、合理地核定各项流动资金定额,并健全各种物资储备定额和消耗定额;二是做好管理责任制的组织实施,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实施和检查监督;三是按分级归口各职能部门的定额资金的绝对额进行考核。
(三)强化银行运行机制。银行是负责管理企业流动资金的部门,在缓解流动资金短缺方面大有可为。主要是:配合有关部门重新核定企业流动资金定额,由此确定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使之趋于符合客观实际;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确保重点、压缩一般”的金融政策,合理调整贷款方向和规模,在金融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应首先保证那些关系国计民生、创税创利高、出口创汇多等重点企业的资金需要,使这些企业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完善银行结算方式和办法,加速企业资金周转。
(四)充分发挥各级财政信用的作用。为缓解目前流动资金短缺,应充分利用预算间隙资金,即财政部门根据财力分配和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利用资金支出的间隙,将一部分预算资金借给企业作短期周转。在年度预算支出中可安排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专项用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此外,财政部门还应改革现行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制定一些必要鼓励性政策与措施,如:建立健全企业流动资金使用节约奖励办法,促进企业合理、有效地使用流动资金;新建或扩建项目投产后实现的收益,除按规定纳税和归还投资贷款之外,其余收益在一定期限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通过实行各项经济改革活动筹集和强化管理流动资金。如:对经营管理较佳、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试行股份制经营,极力提倡本企业职工、其他单位及个人入股,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对其他一般企业,可在摸清其生产潜力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实行发包、租赁经营,但必须健全审计制度和考核制度,考核指标体系应包括资产增值率和流动资金周转率;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亏损或微利的企业,可根据产业政策的需要,由其他企业兼并,或予以公开拍卖,将其所占用的国家流动基金和流动资金借款转入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