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由于原材料等价格上涨,职工收入增加,企业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大幅度增长,致使企业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出现较大的背离现象。为此,有些同志提出,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应对企业全面进行固定资产重估,并以重估价值计提折旧基金,以加快设备更新改造的速度。对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通货膨胀会计、折旧基金的性质以及全面进行资产评估的可行性等问题,从理论上加以分析。
1、关于通货膨胀会计问题。所谓通货膨胀会计是指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解决固定资产现值与原值背离,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允许固定资产价值按照价格上涨指数进行调整增值。目前西方的通货膨胀会计主要在理论上盛行,而且即使从其理论本身看,也不是国民经济一发生通货膨胀就实行通货膨胀会计的。事实上,西方理论界对通货膨胀会计的研究是建立在通货膨胀程度的基础上的,一般说来,通货膨胀分为高度通货膨胀和恶性通货膨胀,只有在三年内通货膨胀率累计达到100%,即平均年通货膨胀率达到26%,月通货膨胀率达到1.9%才算恶性通货膨胀,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实行通货膨胀会计。从目前各国实际执行情况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实行通货膨胀会计上是极其谨慎的,一些发达国家由于通...
近几年,由于原材料等价格上涨,职工收入增加,企业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大幅度增长,致使企业固定资产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出现较大的背离现象。为此,有些同志提出,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应对企业全面进行固定资产重估,并以重估价值计提折旧基金,以加快设备更新改造的速度。对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对通货膨胀会计、折旧基金的性质以及全面进行资产评估的可行性等问题,从理论上加以分析。
1、关于通货膨胀会计问题。所谓通货膨胀会计是指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解决固定资产现值与原值背离,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允许固定资产价值按照价格上涨指数进行调整增值。目前西方的通货膨胀会计主要在理论上盛行,而且即使从其理论本身看,也不是国民经济一发生通货膨胀就实行通货膨胀会计的。事实上,西方理论界对通货膨胀会计的研究是建立在通货膨胀程度的基础上的,一般说来,通货膨胀分为高度通货膨胀和恶性通货膨胀,只有在三年内通货膨胀率累计达到100%,即平均年通货膨胀率达到26%,月通货膨胀率达到1.9%才算恶性通货膨胀,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实行通货膨胀会计。从目前各国实际执行情况看,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实行通货膨胀会计上是极其谨慎的,一些发达国家由于通货膨胀率不高,实际上未采用。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会计准则仍是建立在历史成本会计之上的,实行历史成本会计,才能确保成本、经营成果核算的真实、准确。从我国的情况看,通货膨胀率并不高,以上年价格为100,1986年到1990年全社会零售物价指数分别为106%、107.3%、118.5%、117.8%和102.1%,远未达到实行通货膨胀会计的程度。显然因为我国出现了通货膨胀和固定资产原值与现值背离的现象,就要求实行通货膨胀会计,进行资产评价,是不合适的,也是不符合世界公认的历史成本会计准则的。
2、关于折旧基金的性质以及固定资产更新重置的资金来源问题。从理论上讲,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损耗而转移到产品中去的那一部分价值。根据《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规定,折旧应按固定资产原始价值、使用年限和净残值率计算提取,即折旧是固定资产原始成本在使用期内的分配。也就是说,折旧只是资产原始成本的回收,折旧基金不可能实现资产重置,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实行通货膨胀会计,按资产重估价值计提折旧,虽然可以加速资本的回收,但由于价格是上涨的,而且固定资产价格在其整个使用期内可能会有多次变动,那么按累计提取的折旧肯定不会同报废更新重置价格相符。也就是说,不论采取什么折旧方法,折旧基金都不可能实现固定资产更新重置。
从固定资产更新重置的资金来源来看,折旧基金只是其中的一个来源。据了解,美国的制造业从1950年到1972年,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折旧基金只占45.6%;日本、英国、法国、西德七十年代固定资产投资中,折旧基金所占比重分别为40.3%、53.9%、46.5%和47.7%;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来源已呈多元化格局,除折旧基金之外,还有企业留利、技措贷款等。据统计,国营工业生产企业留利1986年252.13亿元,1990年205亿元,5年累计1384亿元;企业用税前利润归还技措借款,1986年97.01亿元,1990年为139.35亿元,5年累计733.24亿元。因此,要求通过资产评估增提折旧基金实现固定资产更新重置,不仅理论上讲不通,也是不符合实际的。
3、关于全面进行资产评估的可行性问题。如果对全民企业全面进行资产评估,实际执行中是否行得通?可能会带来什么问题?需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
(1)全面进行资产评估在实践中是相当困难的。一是由于资产购置的时间、地点、价格不同,很难有一个科学合理的价格标准作为评估依据;二是我国的固定资产数量多、金额大,情况复杂,目前,国营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已达万亿元,这么多的固定资产,既要在原设计使用年限的基础上判定它的磨损程度,又要综合考虑物价上涨指数、无形损耗,最后还要确定它的使用年限和价值,是一件工作量大、十分艰难的事情,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实施起来相当困难;三是资产评估不可能一次解决问题,如果价格上涨就进行资产评估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
(2)全面进行资产评估,企业和国家财政均难以承受。目前,我国国营企业经济效益低下,企业亏损额猛增,亏损面不断扩大。据统计1990年国营企业亏损额比上年增长38.54%,亏损面比上年增加了14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比上年下降41.51%。如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固定资产评估,国营企业固定资产价值可能提高1万亿元以上,按国营企业折旧率5%和大修理提存率2.8%匡算,以固定资产重估价值计提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一年增提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在800亿元以上,不仅会吃掉现有利润,而且会进一步加大亏损,企业和财政均难以承受。
(3)全面进行资产评估将会加剧物价上涨速度。实行资产评估,实质是对企业固定资产重新确定价格,从根本上讲是一个价格问题。如果对全民企业固定资产全面进行资产评估,将会大大提高存量资产的价格,一方面企业增提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扩大成本,会直接推动企业产品价格上涨;另一方面对固定资产重新确定价格,又会影响生产资料的物价水平,进而推动物价上涨,导致通货膨胀,给整个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带来严重影响。
另外,不能把产权变动中的资产评估同全面进行资产评估混同。目前我国经济已发展成以公有制为基础、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经济格局,在深化改革中,又出现了股份制、投资联营等多种经营方式,这是勿庸置疑的事实。在全民企业与其他经济成份之间,资产重新配置和产权变动中,如果不进行资产评估,自然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多次重申,全民企业在实行股份经营、租赁经营、投资联营、兼并、拍卖等方式,涉及产权变动及国有资产权益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对此我们也认为是必要的,但不能因此得出不全面进行资产评估就会导致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结论。因为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决定了全民企业所有固定资产无论价值高低,都属于国家所有,在产权不变动的情况下,全民企业固定资产不管是否进行资产评估,都不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
总之,全面进行资产评估,不仅理论上缺乏根据,而且实际执行中也行不通。我们认为,企业设备老化问题,应通过增加企业技改投入,提高折旧率等办法来解决。目前,国务院确定了搞活大中型企业的11条措施,其中包括对部分国营大中型重点骨干企业实行加速折旧,增加技术改造投入。可以相信,随着搞活大中型企业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国营企业技改资金不足的矛盾将会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