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两年,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示,要研究制定出版经济政策,以鼓励多出版好书。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财政部和新闻出版署有关司局的同志深入基层出版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邀请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出版部门的同志反复论证和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在总结已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即将由财政部、新闻出版署正式发布执行。
一、要正确认识建立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意义
为了妥善解决出版企业存在的经济困难,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出版事业稳定、持续、协调发展,使其更好的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交流信息,传播科技知识,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国家财政在非常困难和已经给予减税让利优惠照顾的基础上,在停止审批建立各种基金,对原有各项基金进行清理、整顿的情况下,经国家特殊批准建立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发展出版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期望,出版部门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资金,用好它,为出版事业的发展多作贡献。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按规...
近两年,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示,要研究制定出版经济政策,以鼓励多出版好书。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财政部和新闻出版署有关司局的同志深入基层出版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邀请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出版部门的同志反复论证和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在总结已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即将由财政部、新闻出版署正式发布执行。
一、要正确认识建立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意义
为了妥善解决出版企业存在的经济困难,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出版事业稳定、持续、协调发展,使其更好的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交流信息,传播科技知识,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国家财政在非常困难和已经给予减税让利优惠照顾的基础上,在停止审批建立各种基金,对原有各项基金进行清理、整顿的情况下,经国家特殊批准建立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发展出版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期望,出版部门应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资金,用好它,为出版事业的发展多作贡献。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按规定上缴
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来源由两部分组成。第一,按出版系统的出版企业已上缴的所得税(扣除超承包返还的)净额的10%由同级财政预算列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其他支出款。第二,按出版系统的出版企业留利的10%提取、上缴同级财政列入《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帐户。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两级分别集中,少数省新华书店财务体制已经下放到地、县的,体制可以暂不改变,但仍按省集中,如何集中由省里决定,报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备案。建立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是为了集中解决出版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加强宏观调控,防止盲目引进,重复建设,促进出版企业协调发展。财政、出版部门要作好工作,把钱集中起来。考虑到出版行业内部各企业留利多少不均的现状,集中时可以根据各企业盈利和留利情况确定,留利多的企业可以多集中,留利少的企业可以少集中,需要多上交的企业要顾全大局,严格按规定比例如数、及时上缴。出版企业内部编辑、印刷、发行、供销是一个相互依存,协调发展的整体,各环节协调发展才能完成出版任务,不然就会互相制约,影响出版事业的发展。财政、出版部门可以采取行政、经济手段鼓励积极上缴的企业,对抗缴、少缴的要给予严肃处理。
三、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
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实施范围:国营出版系统所属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企业管理的出版社、书刊印刷厂、新华书店、外文书店、出版印刷物资公司和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出版企业。出版系统不按企业管理的和出版系统以外的出版性质的企业不实行。其使用范围和方法,在《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各地财政、出版部门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定范围和项目执行,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下,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执行中如有意见或问题可以向财政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反映,但是在未正式修改之前,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四、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出版企业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数额有限,安排和使用时要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不论是专业学术著作出版,还是印刷设备改造和技术更新,都要根据出版事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压缩品种,提高质量”的要求进行,不要盲目追求大、洋、全,要讲究效益,要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第二,集中资金,重点使用,在安排项目之前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集中资金,重点解决急需要的项目,不搞一刀切,也不撒胡椒面。第三,注意效益,择优安排。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要优先扶持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也好的项目,为多出书、出好书服务。第四,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相结合。对投资少,周期短经济效益好,有还款能力的项目或临时性资金短缺的,可以实行有借有还的办法;对党和国家提倡的和批准的重点图书或技术改造项目社会效益好而经济效益差又无还款能力的重点项目,可以实行无偿拨款的办法。
五、严格管理,实行追踪反馈办法
财政、出版部门一定要管好用好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准挪用和挤占,不准铺张浪费。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制定一些具体管理办法,如实行项目管理,追踪反馈办法;建立专业学术著作评审组,邀请有关教授、专家、学者,对上报申请出版的专业学术著作进行审读、评估和审查;对印刷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进行可行性论证,以确保投资少,产出高,效益好,真正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把事情办好。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出版企业问题
发展出版事业,解决出版企业的问题,企业在用好财政给予优惠政策和资金的同时,要把企业现有的更改资金、企业留利同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捆起来使用,不要单靠国家出版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另外,还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实行多种渠道、多种办法、多种途径筹集资金,解决出版企业的问题,实践证明是可行的,如吉林省即采取财政拨一点,企业主管部门给一点,银行贷一点,企业自筹一点,出版基金借一点的办法解决了印刷厂设备更新问题。青海省实行企业自筹、向各地募捐、银行贷款、财政拨款相结合的办法,较短时间内就把省新华书店大楼建起来了。
七、眼睛向内,充分挖掘企业内部潜力
解决出版企业的经济困难和问题,国家给予照顾是一个方面,但是要彻底解决问题,必须对行业内部进行综合治理。有些问题不是靠减税让利和财政拨款所能解决的,例如,投产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盲目引进,重复建设带来的浪费,选题不当内容不对路,质量低劣,造成图书销不出去等问题,都不是拿钱能解决的。所以要解决出版行业的问题,首先,要用好国家已给的优惠政策和照顾,使其发挥更大的效益;其次,要眼睛向内,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调动企业内部职工的积极性,挖掘潜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降低成本,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