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日)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今年已进入第七个年头了。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大检查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前六年的大检查,共查出各种违法违纪金额801亿元,其中上交财政508亿元。这个成绩,不仅是经济上的,而且是政治上的,对于缓解国家财政困难,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都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我希望,今年的大检查要按照李鹏总理今年4月份在听取全国大检查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比往年搞得更加深入、更加扎实、更有成效。
一、李鹏总理的《讲话》是搞好大检查的思想武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李鹏总理的《讲话》不仅充分肯定了六年大检查的成绩,而且从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高度来论述开展大检查的必要性。这是从更高的层次阐明了大检查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使我们开阔了思路,增强了进一步搞好大检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改革开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监督检查也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是因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国家、集体和个人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变得更加...
(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日)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今年已进入第七个年头了。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大检查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前六年的大检查,共查出各种违法违纪金额801亿元,其中上交财政508亿元。这个成绩,不仅是经济上的,而且是政治上的,对于缓解国家财政困难,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都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我希望,今年的大检查要按照李鹏总理今年4月份在听取全国大检查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比往年搞得更加深入、更加扎实、更有成效。
一、李鹏总理的《讲话》是搞好大检查的思想武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李鹏总理的《讲话》不仅充分肯定了六年大检查的成绩,而且从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高度来论述开展大检查的必要性。这是从更高的层次阐明了大检查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使我们开阔了思路,增强了进一步搞好大检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改革开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监督检查也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是因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国家、集体和个人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变得更加复杂了。特别是在财政经济体制尚未理顺、社会主义法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不可避免地会乘隙而入,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如果我们对这些不法行为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势必会扰乱经济,扰乱财政,干扰改革开放,影响经济发展。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要集中力量,继续深入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大检查不能代替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检查也不能完全起到大检查的作用,经常性检查很重要,大检查也很重要,双管齐下,两条腿走路,有利于发挥监督检查的综合效益。这是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需要,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现在国务院已经决定,在“八五”期间甚至更长一些时间内,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还要继续进行下去。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和参加大检查工作的人员,都要通过认真学习李鹏总理《讲话》,把各种不同意见和看法统一到《讲话》的精神上来。只有这样,才能步调一致,同心同德,把今年和今后几年的大检查工作搞得更好。
二、开展一九九一年大检查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下决心把它搞好
开展大检查意义很大,今年更有它的特殊意义。一是,今年我国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严重,损失很大。除了灾区人民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和国内外的捐助以外,国家也要尽最大力量帮助和支持。要通过大检查,把流失的财政收入收缴上来,用以弥补由于自然灾害给国家造成的部分损失,这样就能为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作出贡献。这个问题,在目前国家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尤为重要。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任务非常艰巨。开展大检查是确保完成今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重要措施之一,丝毫不能松懈。二是国际形势风云变幻,拒腐防变的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更加重要。大检查是制止违法乱纪行为、惩治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手段,搞好大检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讲,是关系到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巩固社会主义阵地的大问题。为了进一步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为他们创造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国务院决定,今年暂停企业评优升级和尽量减少评比检查,而每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还要照常进行。这说明国务院对于大检查是十分重视的,决心是很大的。地方各级政府和中央各部门都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研究,周密安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它搞好。
三、把大检查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是当务之急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一项大规模、大范围的群众性检查监督活动,涉及各个领域,牵动千家万户,政策性很强。过去几年,各级大检查办公室同各级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和业务主管部门一起,在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初步探索出一条开展大检查的路子,这是难能可贵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一项需要长期进行下去的工作,我们不能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必须有所前进,有所发展。当务之急是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过去几年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政策规定和具体做法,用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把大检查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我赞成搞一个《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条例》,明确大检查意义作用、范围内容和职责权限,提高大检查的法律地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检查工作,这是十分必要的。有了这个《条例》,就有了一个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各级领导就会更加重视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就会更加主动地参与和配合大检查工作,企业和单位就会更加自觉地检查、纠正各种违法违纪问题,把大检查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条例》由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国家物价局研究制定,报国务院发布实施。但是大量工作要由大检查办公室来做,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的基础上,力争在明年大检查开始以前把《条例》搞出来。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协助大检查办公室做好这项工作。
四、搞好大检查人员的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大检查这支队伍,从总体上说是好的,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作风是过硬的。经过几年的大检查工作确实锻炼了一批人才。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少数检查人员中也出现了一些违反纪律的现象。这些事情尽管是发生在个别人身上,造成的影响却很坏。我们搞大检查工作的同志,是检查别人的,如果自己违反纪律,性质就更加严重。“己不正,焉能正人”。检查人员到被查单位去,吃请受礼,占人家的便宜,怎么能做到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呢?这是一个关系到大检查声誉和政府形象的问题,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认识,不容忽视。所有参加大检查工作的人员,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率先遵纪守法,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各地区、各部门的领导同志,不仅要抓好大检查工作,而且要抓好大检查人员的纪律教育,保证不出问题。一旦出了问题,要迅速查清,严肃处理。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