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达标升级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单位的财会部门,在制作记帐凭证和登记帐簿时存在不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习惯或作法,为了使本部门的工作尽早“达标升级”,他们便把原已装订成册的记帐凭证及其帐簿记录全部推翻,而按照“达标升级”的要求重做重记。这是一种不正确的做法。这样做与有关更正错误记帐凭证和错误帐簿记录的规定不符,形成的会计档案在其形成时间上是不真实的,结果势必与原已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会计分析资料以及会计报表资料所反映的各项经济指标发生矛盾,影响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因此,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应该注意和纠正的。
(谢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