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资产评估,是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正确反映资产价值的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重要工作。因此,开展这一工作,应遵循国家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统一的货币单位,在分类清查、摸清资产现状,取得公允、真实和科学的评估数据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应体现公平性、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的原则,具体设想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
1、对生产设备,应根据其重置完全价格,扣除重置累计折旧额,并考虑设备完好程度来估算其重置价格。其中,重置完全价格由现行单位价格、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之和求得。在具体评估中应以最新市价为现行单位价格。没有现行市场价格的,依照同类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对于没有类似市场价格的,按照其他设备评估增值率计算其重置完全价格。对于自制设备,按目前自制同类或类似设备所需的料、工、费标准确定其成本价格,以成本价格作为重置完全价格。对生产设备完好程度的估算,应考虑除正常的折旧之外、由于设备使用不当或因保养维修不善而造成的设备额外损耗,并由机械工程师实地作出鉴定,详细制订机器设备的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的估算标准。对部分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但目前仍在...
国有资产评估,是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正确反映资产价值的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重要工作。因此,开展这一工作,应遵循国家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统一的货币单位,在分类清查、摸清资产现状,取得公允、真实和科学的评估数据的基础上,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应体现公平性、科学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的原则,具体设想如下:
一、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
1、对生产设备,应根据其重置完全价格,扣除重置累计折旧额,并考虑设备完好程度来估算其重置价格。其中,重置完全价格由现行单位价格、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之和求得。在具体评估中应以最新市价为现行单位价格。没有现行市场价格的,依照同类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对于没有类似市场价格的,按照其他设备评估增值率计算其重置完全价格。对于自制设备,按目前自制同类或类似设备所需的料、工、费标准确定其成本价格,以成本价格作为重置完全价格。对生产设备完好程度的估算,应考虑除正常的折旧之外、由于设备使用不当或因保养维修不善而造成的设备额外损耗,并由机械工程师实地作出鉴定,详细制订机器设备的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的估算标准。对部分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但目前仍在运行使用的设备,应重新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再据此计算其重估价格。
2、对房屋建筑物,应按现行同类结构类型的房屋建筑物单位面积造价和实际建筑面积,确定重置完全价格。用重置完全价格减去重置累计折旧,并适当考虑房屋建筑物的质量和完好程度,来估算其重置价格。房屋建筑物质量差、建筑工艺粗糙、修缮不佳的,可在评估中按略低于现行单位面积造价的标准计算,但必须作好实地勘察,做到数据考评详实可靠。
3、对配套及附属设施,如输电线路、排水系统、厂内路面、围墙和工程护坡等,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现行建筑费用标准,并考虑现状和使用年限作出综合性的评估论价.
4、对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的评估,应根据评估对象所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土地地质地貌,聘请土地专家进行实地综合评价。可参照地理环境、现行市场价格评出其现行单位价格。土地面积参照某地区平面图以实地丈量核实数为标准。
二、流动资产的评估方法
1、对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在资产清理盘点的基础上以抽查核实数为准。如市场变动不大,可按帐面价格为评估价格。
2、对低值易耗品如工具、模型、家俱等,以现行单位价格乘以成新率计算其重置价格。自制的工具模具以工厂成本法进行评估。
3、对应收款、预付货款及其它应收款,以核实的帐面结果为基础,逐笔向对方单位发函取证,并需以经办人核实签章数为准。应重点对属呆帐死帐的款项进行分析,经取证确属呆帐死帐的款项应予剔除,可不列入构成资产评估价值。
4、对货币资金中的现金以盘点清理数为准。对银行结算存款以银行对帐单核实数为依据。
5、对向其他单位的投资,以清理核实数为基础,主要以“投资协议书”为依据,确定其价值。
三、专项资产的评估方法
1、对专项存款以清理核实数额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来确定其数额。
2、对专项工程支出以核实的专项工程实际支出数为重置价格。
3、对专项应收款及预付款,应根据清理结果,逐笔向对方单位发函取证,以确定其数额。对确属呆帐死帐的款项经核实后可剔除,不在评估资产之列。
4、对有价证券(主要是国库券),应根据帐面金额并考虑时间价值确定其现值。也可根据正券交易机构的收购价确定其现行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