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不久得知,一家企业在帐务上做手脚,截留利润上百万元,被审计部门检查发现后,除将截留利润全部没收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科长分别受到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如实反映和按规定上交企业盈利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企业对国家应尽的责任。上述那家企业弄虚作假,理应查处,自不待言。但笔者由此想到了问题的另一面。
与这家企业的做法相反,现在还有一些企业明明盈利甚微甚至亏损,却偏要『打肿脸充胖子』,或少摊费用,或少转成本,采取种种手法虚报盈利、掩盖亏损。最近看到一份资料,某市去年初对二百家企业进行调查,发现虚报盈利的竟达八十七家,占被调查企业的百分之四十三点五,资产不实总额达八千八百四十五万元,可见此类问题并非个别现象,然而因此而受到查处的案例却极少见,这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种错误行为的蔓延。
瞒报与虚报利润,同样都是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后者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掩盖了企业经营管理上的问题,严重的会掏空企业的家底,使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危及企业的生存,其后果极为严重。所以,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此更应引起重视,把它列入审计监督和财务检查的重要内容,象对待截留利润者一样,严肃查...
前不久得知,一家企业在帐务上做手脚,截留利润上百万元,被审计部门检查发现后,除将截留利润全部没收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科长分别受到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如实反映和按规定上交企业盈利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企业对国家应尽的责任。上述那家企业弄虚作假,理应查处,自不待言。但笔者由此想到了问题的另一面。
与这家企业的做法相反,现在还有一些企业明明盈利甚微甚至亏损,却偏要『打肿脸充胖子』,或少摊费用,或少转成本,采取种种手法虚报盈利、掩盖亏损。最近看到一份资料,某市去年初对二百家企业进行调查,发现虚报盈利的竟达八十七家,占被调查企业的百分之四十三点五,资产不实总额达八千八百四十五万元,可见此类问题并非个别现象,然而因此而受到查处的案例却极少见,这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这种错误行为的蔓延。
瞒报与虚报利润,同样都是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后者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掩盖了企业经营管理上的问题,严重的会掏空企业的家底,使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危及企业的生存,其后果极为严重。所以,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此更应引起重视,把它列入审计监督和财务检查的重要内容,象对待截留利润者一样,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