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各大、中专财务专业教材关于边际利润率的计算,对批发和零售两个不同的环节,统一规定了一种计算公式:边际利润率=毛利率-变动费用率-销售税率。但在实际工作中,批发企业利用上述公式计算边际利润时往往得不出正确的答案。
例如:某国营批发企业每月支付工资、福利、折旧等固定费用1783.80元,支付退休职工工资623.40元,该企业商品销售综合毛利率为14%,变动费用率为4.5%,销售税率为10.7%(包括批发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如果该企业要达到保本,则每月必须完成多少商品销售额?
运用教材上的公式先计算边际利润率:
边际利润率=14%-10.7%-4.5%=-1.2%
由于边际利润率为负数,计算的保本销售额没实际意义。
造成上述边际利润为负的原因是把零售与批发环节的销售税金计算依据等同了。我们知道零售企业的营业税以销售收入为计算依据,而批发企业的营业税则以毛利额(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为计算依据,计算依据不同,计算公式也不相同。批发企业的边际利润率计算公式应为。边际利润率=毛利率×(1-销售税率)-变动费用率。
运用修改后的公式计算:
1.边际利润率=14%(1-10.7%)-4.5%=8%
2.保本销售额=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