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城市房产会计制度》规定的房租核算方法,已把经租房产的应收租金,纳入了会计核算的范围,从而使房租核算,开始实行了比较科学的“以房计租”的方法。但是,它没有进一步把以房计租和租金收交这两个业务环节的核算,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房租核算系统,而是把它们分成相互游离的两个部分,特别是对租金收交的核算,其方法仍停留在“以租计租”的低级阶段。为了在现有基础上,对房租核算方法作进一步的改进与完善,笔者在这里提出一种核算方法,供同行们参考。
一、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
1.“应收租金”,为资金占用类债权结算科目,下设“以前年度欠租”、“本年规定租金”和“破月租金调整”3个二级科目。
2.“租金损失”,为资金占用类科目,“房租收入”的抵减科目,下设“暂停计租”(下设“全月租金”和“破月租金”两个三级科目)“空租”(三级科目与前同)、“减免租”(下设“本年租金”和“以前年度欠租”两个三级科目)和“注销租金”(三级科目与前同)4个二级科目。
3.“房租收入”,为收入成果类科目,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下设“住宅租金”和“非住宅租金”两个二级科目。
4.“预收租金”,资金来源类债务结算科...
现行《城市房产会计制度》规定的房租核算方法,已把经租房产的应收租金,纳入了会计核算的范围,从而使房租核算,开始实行了比较科学的“以房计租”的方法。但是,它没有进一步把以房计租和租金收交这两个业务环节的核算,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房租核算系统,而是把它们分成相互游离的两个部分,特别是对租金收交的核算,其方法仍停留在“以租计租”的低级阶段。为了在现有基础上,对房租核算方法作进一步的改进与完善,笔者在这里提出一种核算方法,供同行们参考。
一、有关会计科目的设置
1.“应收租金”,为资金占用类债权结算科目,下设“以前年度欠租”、“本年规定租金”和“破月租金调整”3个二级科目。
2.“租金损失”,为资金占用类科目,“房租收入”的抵减科目,下设“暂停计租”(下设“全月租金”和“破月租金”两个三级科目)“空租”(三级科目与前同)、“减免租”(下设“本年租金”和“以前年度欠租”两个三级科目)和“注销租金”(三级科目与前同)4个二级科目。
3.“房租收入”,为收入成果类科目,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下设“住宅租金”和“非住宅租金”两个二级科目。
4.“预收租金”,资金来源类债务结算科目,下按房管员设置二级科目,按预交单位和个人设置三级科目。
二、有关会计科目之间对应核算关系和房租核算程序说明
1.某月月初,当月规定租金记帐时,以上月“应收租金——本年规定租金”的借方发生额合计为依据,借记“应收租金”及其“本年规定租金”,贷记“房租收入”。
2.由于经租房产增加或租金标准提高而增加规定租金时,借记“应收租金”及其“本年规定租金”,贷记“房租收入”。
3.由于经租房产减少或租金标准降低而减少规定租金时,借记“房租收入”,贷记(红字借记)“应收租金”及其“本年规定租金”。
为了正确反映和分析应收租金的增减、入库和损失情况,必须把应收租金减少同租金收交入库或发生租金损失区别开来,这里特别约定,在“应收租金”及其各明细帐中,一律用红字借记来表示应收租金的减少。
4.新增经租房产发生破月租时,先以新增的当月规定租金,借记“应收租金”及其“本年规定租金”,贷记“房租收入”;
再以不应收满全月的调减数,借记“房租收入”,贷记(红字借记)“应收租金”及其“破月租金调整”。
5.减少经租房产发生破月租时,先以转销的当月规定租金,借记“房租收入”,贷记(红字借记)“应收租金”及其“本年规定租金”;
再以不应转销全月的调整数,借记“应收租金”及其“破月租金调整,贷记“房租收入”。
6.发生各种租金损失时,借记“租金损失”,贷记“应收租金”。
7.租金收交入库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租金”。
发生租金损失或租金收交入库时,应按损失或入库的租金类别(以前年度欠租、本年全月租金或破月租金),同时分别贷记“应收租金”的相应明细帐。
8.发生预收租金时,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预收租金”。
9.预收租金到应收期时,借记“预收租金”,贷记“应收租金”。
10.月末结帐时,借记“房租收入”,贷记“房产经营收支结余”;借记“房产经营收支结余”,贷记“租金损失”。
11.下一年度开始建立新帐时,“应收租金”的“本年规定租金”和“破月租金调整”明细帐户的余额,均转入“以前年度欠租”明细帐户。
三、几个考核指标的编制说明
1.本年规定租金,为“应收租金——本年规定租金”帐户各月份借方发生额合计之和。
2.本年破月租金调整,为“应收租金——破月租金调整”帐户各月份借方发生额合计之和。
3.本年租金损失,为“租金损失”帐户各月月末结帐前的余额之和,减去“租金损失——减免租——以前年度欠租帐户和“租金损失——注销租金——以前年度欠租”帐户各月月末结帐前的余额之和(即以前年度欠租的损失数)。
4.本年房租收入,为“房租收入”帐户各月月末结帐前的余额之和。
5.本年入库租金,为本年房租收入,加上“应收租金——以前年度欠租”帐户年初余额和年末余额之差(即本年入库和损失的以前年度欠租数),减去“应收租金——本年规定租金”帐户和“应收租金——破月租金调整”帐户年末余额之和,再减去本年发生的全部租金损失数。
6.年末欠租,为“应收租金”帐户的年末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