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财政部(91)财会字第1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国合商业、外贸、物资、医药、药材批发企业专项削价处理库存商品、物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现将其中的几个问题作些说明。
1.这次专项削价的积压商品、物资,不作库存商品、物资的有关转帐处理,但要做好备查登记,与正常库存划清界限。由于这次专项削价商品、物资的范围较大,品种、规格繁多,若单设科目或子目核算,其转帐(尤其是明细帐)的工作是繁重的,故文件中规定了备查登记的办法。备查登记簿可以单设,也可在原有库存商品、物资明细帐中,对专项削价商品物资作出标记(如加盖戳记),或者直接在有关专项削价商品清单中作记录。
2.关于专项削价商品、物资削价损失单独核算和挂帐的处理,文件已有规定,但有的同志提出,上述文件规定不很直观,有些不好理解,是否可以将专项削价损失直接从有关销售科目转入待处理挂帐呢?从对当期盈亏的影响来看,两种处理方法的结果是一致的,即专项削价损失都不影响当期的利润总额。前者先体现为毛亏(或抵毛利),然后通过结转专项削价损失增加利润;后者是直接将削价损失从有关销售科目转入待处理。应该讲,文件规定的方法是比较合理的,它真实地反映了这次专项...
最近,财政部(91)财会字第1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国合商业、外贸、物资、医药、药材批发企业专项削价处理库存商品、物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现将其中的几个问题作些说明。
1.这次专项削价的积压商品、物资,不作库存商品、物资的有关转帐处理,但要做好备查登记,与正常库存划清界限。由于这次专项削价商品、物资的范围较大,品种、规格繁多,若单设科目或子目核算,其转帐(尤其是明细帐)的工作是繁重的,故文件中规定了备查登记的办法。备查登记簿可以单设,也可在原有库存商品、物资明细帐中,对专项削价商品物资作出标记(如加盖戳记),或者直接在有关专项削价商品清单中作记录。
2.关于专项削价商品、物资削价损失单独核算和挂帐的处理,文件已有规定,但有的同志提出,上述文件规定不很直观,有些不好理解,是否可以将专项削价损失直接从有关销售科目转入待处理挂帐呢?从对当期盈亏的影响来看,两种处理方法的结果是一致的,即专项削价损失都不影响当期的利润总额。前者先体现为毛亏(或抵毛利),然后通过结转专项削价损失增加利润;后者是直接将削价损失从有关销售科目转入待处理。应该讲,文件规定的方法是比较合理的,它真实地反映了这次专项削价损失的来龙去脉。
举例如下:
某国营商业批发企业有库存积压商品一批,数量10000件,原进货单价15元,销售单价17元,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企业在1991年4月份对该批商品削价处理,削价后的新售价为12.5元。
①4月份,10000件商品全部售出,记:
增:营业收入 125000
增:银行存款 125000
②按该批商品原进价结转销售成本,记,
增:营业成本 150000
减:库存商品 150000
③将削价商品的削价损失(进价与新售价的差额)作待处理削价损失挂帐,记:
增:待处理损失——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25000
减:商品削价损失——专项削价损失 25000
④“商品削价损失”是支出性科目,月终企业将“商品削价损失”转入“利润”,记:
增:利润 25000
增:商品削价损失——专项削价损失 15000
这里,“商品削价损失”科目出现了先减后增的情况,制度是允许的。一般地说,上述③和④笔分录,是在月终同时进行转帐。
3.关于虚提利息问题。根据规定,国营商业、外贸、物资等企业挂帐的削价损失,采用从商品流通费中虚提利息的办法解决。专项削价处理商品、物资虚提利息的处理,在会计上虽然也记入“费用——利息”科目,但与正常库存商品、物资周转借款利息的处理是有区别的,一是计提的依据不同;二是不向银行按季支付,也就不计入“预提费用”科目;三是虚提的利息主要是用于冲销挂帐损失;四是虚提利息结余可以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和转作企业留利。
4.企业专项削价商品物资挂帐损失借款及其挂帐损失借款利息。关于商品、物资专项削价挂帐损失借款,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1991〕7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一次性削价处理积压商品有关银行贷款及计息问题的通知》,要求企业开户银行要在削价处理商品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户内单设“待削价处理积压商品贷款”专户,按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息。在处理积压商品截止日,开户银行要在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户内开设“商品削价损失挂帐贷款”专户,并根据批准的削价损失数额,从“待销价处理积压商品贷款”专户转入“商品削价损失挂帐(下转第31页)贷款”专户,银行对商品削价损失挂帐贷款,实行“利息减半、先征后退”的办法。与此相适应,为了正确地反映企业专项削价挂帐损失借款的归还情况并正确计息,文件规定,“企业对流动资金借款中的专项削价挂帐损失借款,也应单设子目进行核算。”
“利息减半、先征后退”,指银行对该项贷款按正常贷款利率计收利息,企业按规定摊销削价损失归还此项贷款后,银行将已收利息的50%退还企业,每季办理一次。返还给企业的专项削价挂帐损失贷款利息,按有关财务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5.企业对专项削价商品、物资的有关情况在报表中如何反映。这次专项削价处理商品、物资,具有一次性和临时性的特点,因此对现行的会计制度没有作较大的修改,有关报表的处理不必单列项目反映,企业可根据有关帐目记录并入有关报表项目。专项削价商品、物资的有关情况,按文件规定的报表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