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盘信供销社,1985年以来,竭尽全力抓管理,收到了显著效果,连续4年被评为省、地、县供销社系统先进企业。他们的做法是:
一、实行经营责任制,坚持“两个结合”。一是岗位职责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在制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的同时,实行以定任务、定资金、定费用率、定损失率为主要内容的定额管理制度。其中,购进、销售为主要考核指标,农副产品采购员(营业员)完成购进、销售(行政管理人员完成全社年度购、销)指标80%以上的,标准工资照发。若未完成,按购进(销售)每少完成1%扣1%的标准工资,直至扣完下浮20%的标准工资为止;费用水平、财产损失率下降,分别按节约额的60%奖励,上升则分别按上升额的40%扣罚;资金定额下降按节约利息额的50%奖励,上升按多支利息的50%扣罚。店(组)负责人完成全店购进、销售、资金、费用、损失五项定额指标,每月发岗位津贴10元,每少完成一项扣2元,全社干部职工标准工资下浮20%,年终将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和“五定”(四定)指标完成的比例结合考核,兑现奖惩。二是百分计奖和重奖重罚相结合,即年终以店(组)为单位检查考核。完成购进、销售定额指标的各记100分,每超1%增记1分,每少1%减记1分,依此计...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盘信供销社,1985年以来,竭尽全力抓管理,收到了显著效果,连续4年被评为省、地、县供销社系统先进企业。他们的做法是:
一、实行经营责任制,坚持“两个结合”。一是岗位职责与定额管理相结合。在制订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的同时,实行以定任务、定资金、定费用率、定损失率为主要内容的定额管理制度。其中,购进、销售为主要考核指标,农副产品采购员(营业员)完成购进、销售(行政管理人员完成全社年度购、销)指标80%以上的,标准工资照发。若未完成,按购进(销售)每少完成1%扣1%的标准工资,直至扣完下浮20%的标准工资为止;费用水平、财产损失率下降,分别按节约额的60%奖励,上升则分别按上升额的40%扣罚;资金定额下降按节约利息额的50%奖励,上升按多支利息的50%扣罚。店(组)负责人完成全店购进、销售、资金、费用、损失五项定额指标,每月发岗位津贴10元,每少完成一项扣2元,全社干部职工标准工资下浮20%,年终将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和“五定”(四定)指标完成的比例结合考核,兑现奖惩。二是百分计奖和重奖重罚相结合,即年终以店(组)为单位检查考核。完成购进、销售定额指标的各记100分,每超1%增记1分,每少1%减记1分,依此计算出各店(组)的分数后,再分别乘以各店(组)人数,即得各店(组)分数,各店(组)的平均分乘以行政人员数为行政人员分数。用全社应发奖金额(含未完成购进、销售指标扣罚的标准工资)的90%除以各店(组)和行政人员分数之和,即为计奖率。将计奖率与各店(组)分数相乘之数,加上(或减去)资金、费用、损失三项定额指标应奖励(或应扣罚)的奖金额一次发给店(组)。各店再按上述办法分配给个人。同时将余下10%的奖金加上(或减去)对资金、费用、损失三项定额指标的奖励和惩罚相抵后的差额,按购进(销售)定额指标每超10%增发奖金10元的比例,奖给贡献突出的职工。
二、“六管”齐下,狠抓内部管理。一管进货。全社实行“四统一”:统一进货、统一结算货款、统一核价、统一分配调拨。各店(组)营业员、保管员每星期必须向区社送一次进货计划。由业务员或分管业务的领导审查汇总,本着“勤进快销”的原则编制进货计划交采购员按计划采购商品。对企业无计划的新产品,1000元以内的进货试销,超过1000元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才能进货;向外采购商品均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从严把关。擅自外出采购商品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二管费用损失。各店(组)发生的运杂费、商品损耗、差旅费、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购置、固定资产维修(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均由各店(组)负责人把关,会计审查,分管财务的副主任签字,残损变质商品的削价、报废均由店(组)负责人审查,500元以内的经分管业务的副主任批准。每个品种,以全社为单位,每次处理超过500元以上的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才能作为报帐依据。三管商品适销率。每年对库存商品(含工业品和农副产品)进行定期(每个季度)或不定期的分析排队。对清出来的有问题商品区别情况,分别采取退货换货、余缺调剂、适当降低售价等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零头布每季清查处理一次,使商品适销率不断提高。四管帐实检查。对经管商品、物资、现金的实物负责人采取定期(每个季度)和临时抽盘相结合的办法,检查帐实是否相符。对查无原因的短款当月发生当月赔清。短款500元以上的停职停薪,限期赔清。五管清收欠款。采取多种措施清收各种欠款,使之降到最低限。六管劳动纪律,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设兼职考勤员协助各店(组)负责人切实做好考勤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