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读了《财务与会计》1989年第11期邓南湘同志的《对记帐凭证中附件的浅见》,深受启发。的确,在当前对记帐凭证附件张数的确定,争论较多,除该文涉及到的“部分”与“全部”之争外,还有“有”“无”附件之争。
所谓“有”“无”附件,是指部分转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可有可无。例如:待摊或预提某项费用,更正或补充原有记帐凭证,调整一级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串户情况下)等。部分人认为上述情况下可以采用无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其理由:一是在摘要栏中已有简要说明无需重复;二是在无原始凭证的情况下也能反映该项经济业务的全貌;
笔者认为,所有的记帐凭证都应附原始依据,并计列附件张数,其理由如下:
第一,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对于象预提与待摊、材料成本差异之类的经济事项,必须完整、清晰地反映。即使是在有些人认为很明白的情况下,也要有自制的非常详细的原始凭证为依据,以防随意预提、摊销和分配,确保核算真实。
第二,能明确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对于象更正、补充、调整之类的记帐凭证,可以从原有记帐凭证的数量、金额、时间、凭证号码、更正补充或调整的原因几个方面自己设计一张原始依据。这样就会使人一看就明白...
读了《财务与会计》1989年第11期邓南湘同志的《对记帐凭证中附件的浅见》,深受启发。的确,在当前对记帐凭证附件张数的确定,争论较多,除该文涉及到的“部分”与“全部”之争外,还有“有”“无”附件之争。
所谓“有”“无”附件,是指部分转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可有可无。例如:待摊或预提某项费用,更正或补充原有记帐凭证,调整一级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串户情况下)等。部分人认为上述情况下可以采用无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其理由:一是在摘要栏中已有简要说明无需重复;二是在无原始凭证的情况下也能反映该项经济业务的全貌;
笔者认为,所有的记帐凭证都应附原始依据,并计列附件张数,其理由如下:
第一,能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对于象预提与待摊、材料成本差异之类的经济事项,必须完整、清晰地反映。即使是在有些人认为很明白的情况下,也要有自制的非常详细的原始凭证为依据,以防随意预提、摊销和分配,确保核算真实。
第二,能明确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对于象更正、补充、调整之类的记帐凭证,可以从原有记帐凭证的数量、金额、时间、凭证号码、更正补充或调整的原因几个方面自己设计一张原始依据。这样就会使人一看就明白,不会产生模糊观念。
第三,有利于查帐对帐的顺利进行。在没有原始依据的情况下,仅仅从摘要的说明中往往很难搞清该笔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特别是象更正跨月、跨年的记帐凭证。如果不说明更正的原因,原有记录的情况,就会给查帐对帐工作带来较大的麻烦。
第四,有利于加强会计监督。有些企业和财会人员,为了小集体或个人的利益,往往利用无附件的记帐凭证作假帐,干违反财经纪律的事,给国家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如果采取健全原始凭证的办法,就会及时预防和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