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则)
问:“八五”期间是否对集成电路等4种电子产品继续实行优惠政策?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有哪些要求?
答:“八五”期间,国家对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程控交换机和软件4种电子产品继续实行优惠政策。包括免征4种产品的产品税、增值税(软件产品营业税)、减半征收所得税,以及生产4种产品的企业,可按最高不超过4种产品销售收入10%的比例提取研究开发费。
享受4种产品优惠政策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是产品质量高,管理好,有经济效益和发展前途的单位。具体做法是:首先由企业、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或由部门择优选报,然后按行业归口逐级审查,经机械电子工业部审查汇总,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后下达执行。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手续。批准实行优惠政策的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规定的产品上享受优惠政策。对既生产4种产品又生产其他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可按4种产品实现的销售利润占全部产品的销售利润的比重,确定减征所得税额。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批一次,重点扶持,择优去劣。
问:企业。事业单位如何计提研究开发费,以及对减免税和提取的研究开发费如何处理?<...
(四则)
问:“八五”期间是否对集成电路等4种电子产品继续实行优惠政策?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有哪些要求?
答:“八五”期间,国家对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程控交换机和软件4种电子产品继续实行优惠政策。包括免征4种产品的产品税、增值税(软件产品营业税)、减半征收所得税,以及生产4种产品的企业,可按最高不超过4种产品销售收入10%的比例提取研究开发费。
享受4种产品优惠政策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是产品质量高,管理好,有经济效益和发展前途的单位。具体做法是:首先由企业、事业单位提出申请或由部门择优选报,然后按行业归口逐级审查,经机械电子工业部审查汇总,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批准后下达执行。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向当地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手续。批准实行优惠政策的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规定的产品上享受优惠政策。对既生产4种产品又生产其他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可按4种产品实现的销售利润占全部产品的销售利润的比重,确定减征所得税额。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批一次,重点扶持,择优去劣。
问:企业。事业单位如何计提研究开发费,以及对减免税和提取的研究开发费如何处理?
答: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事业单位可按4种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计提研究开发费,最高限额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0%,以提取研究开发费后4种产品不发生亏损为原则。对既生产4种产品又生产其他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只能按4种产品的销售收入部分来计提研究开发费。亏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提取研究开发费。企、事业单位减免的税款和提取的研究开发费应分别计入企、事业单位的“生产(事业)发展基金”和“新产品试制基金”,专款专用。其中减免的税款只能用于国家批准发展的产品的生产;研究开发费只能用于国家批准发展的产品的研究、开发、试制。减免的税款和提取的研究开发费,均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奖励。同时,减免的税款和提取的研究开发费应按规定上交国家重点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军工处)
问:第二步利改税后,新开办的全民企业,财务体制应由那个部门核定?
答:全民所有制企业,包括新开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务体制,应按其财务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核定。
问:《财务与会计》1990年第7期《问题解答》栏中“企业没收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应作为营业外收入,”是否指所有的包装物?
答:按照现行财务制度,企业没收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应分两种情况处理。对于价值不包含在产品售价中的包装物,其逾期未退的押金应视同包装物销售,作销售收入处理,并按该产品所适用的税率照章纳税。对于随同产品出售、产品售价中已包含包装物的价值、而在售价之外另收包装物押金的,其逾期未退的押金,应由供货单位转作营业外收入(水泥纸袋押金还要将50%转作发展散装水泥基金)。因此,《财务与会计》1990年7期的一则解答仅指第二种情况。
(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制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