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制度规定,中外合营企业所提折旧,不设“折旧基金”科目。不必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之前,可参与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这体现了合营企业在资金运用上较内资企业有更大的灵活性。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商承包企业经营形式在中外合营企业中不断涌现。外商承包经营后,全权负责企业的产、供、销经营管理,掌握了人财物等一切权力,多数另设独立的会计体系,使中方管理难以介入,在承包期内造成外商承包者很轻易地把所提的折旧基金转移流入国外。
为此,笔者建议:对于交由外商承包经营的合营企业,尤其是“两关在外”的合营企业,对其所提取的折旧的管理应参照国营企业的做法,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即将所提取的折旧基金专户存储,从银行结算户存款中提款存入专项存款,以免造成损失。
现行制度规定,中外合营企业所提折旧,不设“折旧基金”科目。不必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之前,可参与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这体现了合营企业在资金运用上较内资企业有更大的灵活性。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商承包企业经营形式在中外合营企业中不断涌现。外商承包经营后,全权负责企业的产、供、销经营管理,掌握了人财物等一切权力,多数另设独立的会计体系,使中方管理难以介入,在承包期内造成外商承包者很轻易地把所提的折旧基金转移流入国外。
为此,笔者建议:对于交由外商承包经营的合营企业,尤其是“两关在外”的合营企业,对其所提取的折旧的管理应参照国营企业的做法,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即将所提取的折旧基金专户存储,从银行结算户存款中提款存入专项存款,以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