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7 作者: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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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搞好1990年度全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的汇编工作,现就其中的若干问题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关于汇总报表种类
财政部印发的199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汇总会计报表,分为两大类。
一类用于汇编正式投产(营业)企业、试生产(营业)企业和临时停产停业企业的会计报表。其中,又按汇编企业的形式,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汇总会计报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汇总会计报表和外资企业汇总会计报表三种。
另一类用于汇编已批准解散或终止、但在1990年度尚未清算完毕和已清算完毕、但在1990年度尚未分配完毕或在1990年度分配完毕企业的会计报表。
作上述两大分类的目的在于,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十年有余、解散或终止清算企业日渐增多的客观需要,适应生产经营企业与清算企业各自的特点,以利于国家更准确、更完整地掌握这两大类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
此外,为了便于汇编和使用,在前一类汇总会计报表中,又对工业内部各个行业的财务会计资料,改以各有关报表的附表形式进行汇编。
二、关于汇编企业行业
199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汇总会计报表对汇编企业的行业作了一些必要调整。大致情况是:
在各主表中增加了文教卫生行业,原农牧...
为了搞好1990年度全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报表的汇编工作,现就其中的若干问题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关于汇总报表种类
财政部印发的199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汇总会计报表,分为两大类。
一类用于汇编正式投产(营业)企业、试生产(营业)企业和临时停产停业企业的会计报表。其中,又按汇编企业的形式,分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汇总会计报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汇总会计报表和外资企业汇总会计报表三种。
另一类用于汇编已批准解散或终止、但在1990年度尚未清算完毕和已清算完毕、但在1990年度尚未分配完毕或在1990年度分配完毕企业的会计报表。
作上述两大分类的目的在于,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十年有余、解散或终止清算企业日渐增多的客观需要,适应生产经营企业与清算企业各自的特点,以利于国家更准确、更完整地掌握这两大类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
此外,为了便于汇编和使用,在前一类汇总会计报表中,又对工业内部各个行业的财务会计资料,改以各有关报表的附表形式进行汇编。
二、关于汇编企业行业
199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汇总会计报表对汇编企业的行业作了一些必要调整。大致情况是:
在各主表中增加了文教卫生行业,原农牧水产、建筑工程和商业分别改为农林牧渔、建筑安装和商业饮食;在各附表中增加了医药行业,合资、外资企业还增加了煤炭行业,原轻纺行业则划为轻工和纺织两个行业。
这种调整,与近几年外商投资企业所涉行业的实际情况是相适应的,有利于更充分地了解主要行业的企业财务会计情况。
三、关于部分项目口径或填列方法
1.生产经营企业资产负债汇总表、利润及分配汇总表中的“汇编企业户数”项目与有关补充资料汇总表中的“投产(营业)企业户数”项目,均只包括正式投产(营业)企业户数、试生产(营业)企业户数和临时停产停业企业户数。
清算企业资产负债汇总表、利润和清算损益及分配汇总表以及补充资料汇总表中的“汇编企业户数”项目,均只包括已批准解散或终止但在1990年度尚未清算完毕企业户数和已清算完毕但在1990年度剩余财产尚未分配完毕或在1990年度剩余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户数。
生产经营企业或清算企业各汇总会计报表中的上述企业户数原则上应分别相等,如有不等的,汇编单位应在汇编说明中予以说明。
有关补充资料汇总表中的“已批准未投产(营业)企业户数”项目,反映已经审批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批准成立,但在1990年度尚未投入生产经营,也未试生产、试营业的企业户数;“撤销(合同)企业户数”项目,反映虽经审批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批准成立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合同自行中止或由审批机关批准撤销(合同)的企业户数;“以前年度清算完毕且分配完毕企业户数”项目,反映已经审批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批准解散或终止并在1990年度以前已清算完毕剩余财产也已经分配完毕企业的累计户数,由汇编单位根据所掌握的情况以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汇总填列。
2.各资产负债汇总表中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净值”项目,不再分别包括企业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支出及其年末的摊余价值。企业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的摊余价值,改在“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项目中合并填列,以便与企业报表中的反映方法取得一致。
3.生产经营企业资产负债汇总表中的“筹建期间汇兑损益”项目,反映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净额截至1990年底的摊销余额,应根据企业资产负债汇总表中相同项目“期末数”栏的数字汇总填列。如为汇兑净损失的,以正数反映,如为汇兑净收益的,则以负数反映.
4.清算企业资产负债汇总表中的“清算损失”项目,反映1990年度尚未清算完毕企业的清算损失净额,应为实际累计发生的清算损失和清算费用减去清算收益后的正差;“清算收益”项目,反映1990年度尚未清算完毕企业的清算收益净额,应为实际累计发生的清算收益减去清算损失和清算费用后的正差。
汇编单位在汇编时,不得将上述清算损失净额和清算收益净额合并反映。
5.清算企业资产负债汇总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及清算净损益”项目,反映企业截至1990年底尚未分配的利润和已清算完毕企业尚未分配的清算净收益或尚未结转的清算净损失。
6.生产经营企业利润及分配汇总表和清算企业利润和清算损益及分配汇总表中的“出口产品销售收入”项目,反映企业1990年度因产品出口(包括企业自行出口,外贸代理出口以及其他方式出口)或产品替代进口以及对外销售劳务而实际收取或应予收取的外币款项折合人民币的金额。在产品替代进口中,买方以外汇额度和配套人民币支付的货款,如未买成现汇的,可按其配套人民币金额计列,如已买成现汇的,应按其所折合的人民币金额计列。汇编企业1990年度因材料、外购的商品及产品出口,以及产品出口或产品替代进口以及对外销售劳务以外业务而取得的外币收入,均不包括在内。
“出口产品销售成本”项目,应按上述“出口产品销售收入”项目的相同口径,反映企业1990年度出口产品或替代进口产品销售以及对外销售劳务的实际成本。
7.清算企业利润和清算损益及分配汇总表中的“清算完毕企业清算净损益”项目,反映截至1990年底已清算完毕但剩余财产尚未分配完毕或在1990年度剩余财产分配完毕企业的清算净收益和清算净损失相抵后的数额。
“税后利润及清算净损益”项目,反映1990年度批准解散或终止的盈利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和亏损企业的亏损,以及已清算完毕且为清算净收益的企业交纳所得税后的清算净收益和为清算净损失企业的清算净损失。
“年末未分配利润及清算净损益”项目,反映企业截至1990年底尚未分配的利润和尚未弥补的亏损,以及已清算完毕企业截至1990年底尚未分配的清算净收益和尚未结转的清算净损失。
“本年尚未清算完毕企业清算损益”项目,反映截至1990年底尚未清算完毕企业的清算收益净额和清算损失净额相抵后的数额。
8.生产经营企业补充资料汇总表中的“实际利用外资额”项目,反映汇编的合资、合作企业外方和外资企业的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以及企业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口径自国外银行(包括境外中资银行)及其他方面实际借入的款项,不包括合资、合作企业中方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包括外币出资额)以及企业按照项目投资总额的口径自国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实际借入的款项(包括外币借款)。
“注册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如资本总额是以外币表示的,在企业以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的情况下,对资本总额中已缴付的部分,可按企业实收资本的记帐汇率相应折合为人民币,对资本总额中尚未缴付的部分,可按年末或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时点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在企业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的情况下,可按企业将其外币资产负债表换算为人民币资产负债表时所采用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本年实际工资总额”项目,反映企业1990年度实际发放给全部职工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工资等,包括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的部分和从企业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中支付的部分。
9.各补充资料汇总表中的“总产值”项目,反映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等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经营企业或1990年度批准解散或终止的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口径,按现行价格计算的1990年度总产值。
四、关于汇编中的其他有关问题
1.关于正式编报和试行编报
199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汇总会计报表区分正式编报和试行编报的原因,是目前只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统一的会计制度,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正在清算中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的规范尚未建立或不够完善。但是,从对汇编单位的编报要求来说,正式编报和试行编报并没有区别。
2.关于汇编企业总户数
1990年度汇编的外商投资企业总户数,应为正式投产(营业)企业户数(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企业户数和临时停产停业企业户数),加已批准未投产(营业)企业户数,加已批准解散或终止并在1990年度以前已清算完毕且已分配完毕企业户数,加已批准解散或终止但在1990年度尚未清算完毕和已清算完毕但在1990年度尚未分配完毕或在1990年度分配完毕的企业户数,再加撤销(合同)企业户数,原则上应与当地或本部门截至1990年底业经批准成立的企业户数相一致。
3.关于企业以1990年度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问题
企业如有以前年度亏损,其利润分配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应为负数,在按规定以1990年度的利润弥补后,如弥补有余的,其利润分配表“可供分配利润”项目应为正数,反之则为负数。汇编时可按照企业利润分配表有关项目的数字直接汇总。
4.关于在1990年度中间进行利润分配的问题
企业如经批准在1990年度中间进行利润分配的,于年度终了时,应将年度中间的利润分配情况与年度终了的利润分配情况合并反映,然后一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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