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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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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来发现:在同城办理委托收款结算中,常常出现开户银行在委托收款凭证上注明“无款”退回收款单位。事实上有的付款单位不是无款,而是在银行开有几个帐户,有意将无款帐号对外结算,拖延交费时间,留用有款帐号,用来方便本单位使用。为此,建议银行协助收款单位,查明真相,有效地办理委托收款结算。同时,希望付款单位应履行结算办法协议书,保护收款单位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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