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大检查是推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促进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进一步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为搞好今年的大检查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需要在较长时期内进行下去的一项重要工作
前几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不仅对增加财政收入,平衡财政预算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严肃财经纪律稳定市场物价,推动治理整顿,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也有积极的意义。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职工都很重视、关心和支持大检查工作,大检查已成为每年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现在看来,这项工作在今后较长时期内还要继续进行下去。这是因为:第一,在广大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还要有一个过程。这几年,虽已经过多次大检查,但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仍较普遍,有的还很严重。其根本原因是,本位主义思想作祟,法制观念不强,在发展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总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违法乱纪,侵犯国家和人...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大检查是推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促进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进一步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要振奋精神,再接再厉,为搞好今年的大检查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需要在较长时期内进行下去的一项重要工作
前几年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不仅对增加财政收入,平衡财政预算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严肃财经纪律稳定市场物价,推动治理整顿,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也有积极的意义。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职工都很重视、关心和支持大检查工作,大检查已成为每年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现在看来,这项工作在今后较长时期内还要继续进行下去。这是因为:第一,在广大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遵纪守法观念,还要有一个过程。这几年,虽已经过多次大检查,但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仍较普遍,有的还很严重。其根本原因是,本位主义思想作祟,法制观念不强,在发展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总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违法乱纪,侵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牟取非法收入。这个问题,需要通过行政、经济、法律和教育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才能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强化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的行为,把各项经济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在全国逐步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第二,实现治理整顿的各项目标,任务还很艰巨。加强经济监督,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保证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还需坚持不懈地搞下去。第三,当前国家财政面临的困难很多,主要是由于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差,国家负担的价格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过重造成的。这些问题,牵涉面很广,需要经过长期艰苦的工作,才能逐步得到改善。这几年,通过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每年收缴的违纪收入数额很大,对缓解财政困难起了很好的作用。如果不搞大检查,国家财政将更加困难。第四,各经济监督部门的力量虽然有所加强,但仍很薄弱,还不能适应对各项经济活动实行全面监督的需要。由于以上这些原因,坚持每年一次的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必不可少的。各级财政、税务、审计、物价部门和大检查办公室的同志,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克服临时观念,尽心尽力地把大检查工作搞得更好。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这几年关于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通知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尽快解决大检查办公室的定编配员问题、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问题,以及调进干部有困难的问题。各级大检查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方法,使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二、要认真解决各种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
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已经搞了多年,但是查出的违纪问题只见增加,不见减少,这是什么原因呢?从积极方面讲,这几年,各地区、各部门在大检查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工作更加深入、更加扎实了,过去查不出来的问题,现在查出来了。但是,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不少企业和单位无视党纪国法,有法不依,明知故犯。造成这种状况,既有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工作上的问题,也有社会风气不正,纪律软化的问题。这些问题,要靠大检查同其他方面的力量结合起来,共同努力,才能逐步改变年年查、年年犯,违纪问题有增无减的状况。在今后几年里,要扎扎实实地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纳税意识。按照规定向国家纳税交利,是每一个企业和单位应尽的义务。偷税漏税,截留国家收入等侵犯国家利益的行为,在外国是作为经济犯罪论处的,而在我国则把它看成一般问题,习以为常,无动于衷,这是极其错误的。我们也应该把偷税漏税、截留国家收入提到经济犯罪的角度来认识和查处,要批判那种“为本单位和小团体谋利,不进个人腰包,满不在乎”的思想。要使大家感到,违反财经法纪是有损单位和个人声誉的事情,是可耻的,应当受到人们的谴责和社会舆论的抨击。否则,违反财经法纪的歪风,就难以刹住。二是要严厉查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处理违反财经法纪问题,总的原则还是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现在需要注意的是,对各种违纪问题的处理失之过宽,不能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震慑违法者,教育广大群众的作用。今后一定要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坚决改变纪律软化的现象,特别是对那些严重违法乱纪和屡查屡犯的行为,一定要严加惩处。不仅要处罚违纪的单位,而且还要处罚违纪者个人及其单位领导人,使他们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遭受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击中要害,不敢以身试法,轻举妄动。三是要严禁说情护短,徇私包庇。现在有些人敢于违法乱纪,无所顾忌,就是因为受到一些领导部门和领导干部的保护,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也是一种腐败现象,是党风不正的表现,一定要公开揭露,从严查处,坚决纠正。四是要重视整改建制的工作。大检查中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大都属于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问题,但也有一个财经制度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给违纪者钻了空子。这些问题,在检查发现以后,应当把它理出来,梳成辫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制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实施。进一步完善各项财经法规,堵塞漏洞,健全法制,这是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检查是为了治理,从检查到治理是大检查的全过程,缺一不可,我们搞大检查的同志都应该有这样一个观念。以上几项工作,如能坚持下去,接连抓它几年,就能抓出成效,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现象就会有所改变。
三、要把查出的各种应交违纪收入如数收缴到财政上来
这几年,通过自查和重点检查,查出的违纪金额都很大,这是所有参加大检查工作的同志辛勤劳动的结果。各地区、各部门为了把这些违纪款项收缴上来,采取了许多措施,制定了许多收缴的具体手续和办法,效果是好的。但是,由于大检查是一项带有突击性的工作,时间较短,稍不注意,就容易跑掉一块,造成流失。因此,各级大检查办公室从组织检查、核实定案到调帐入库等,都要有一套完备的制度,严密的手续,确保查出的各项违纪收入一个不漏地收缴上来,进入国库。这是关系到珍惜我们大检查的劳动成果,维护国家财政收入的问题,务必引起重视。凡属违纪款项都必须按照规定上交,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必须坚持。至于少数企业和单位确有实际困难,不能立即上交的,经过批准,可以限期缓交,但不能以任何借口少交或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