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8 作者:马晓华 于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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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探索粮食企业扭亏、控亏的新途径,我们最近对天津市粮油经营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我们认为,天津市通过成立市粮油购销公司(各郊县相应成立分公司),将多年来实行的“平价粮油分散经营,亏损多头反映”的经营管理体制,改为政策性亏损由粮油购销公司独家承担,并摘掉全市216个粮库和农村粮食购销站亏损帽子,使之成为代购销公司办理平价粮油接运、储存、收购、销售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真正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的做法,可供各地借鉴。现将天津市粮油经营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改革‘平价粮油分散经营、亏损多头反映’的体制势在必行
多年来,天津市粮食系统内部一直实行的是“平价粮油分散经营,亏损多头反映”的经营管理体制,随着粮油购销政策的调整和改革,这一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客观需要,暴露出很多弊端,主要有:
(一)不利于平价粮油统一经营与管理,保证市场供应,不利于调动粮食企业扩大经营积极性。过去,由于平价粮油分散经营,亏损多头反映,天津市216个粮库和农村粮食购销站都戴上了政策性亏损帽子,躺在国家财政大锅饭里,经营好坏一个样,缺乏积极挖潜,扩大经营的内在动力,粮...
为了探索粮食企业扭亏、控亏的新途径,我们最近对天津市粮油经营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我们认为,天津市通过成立市粮油购销公司(各郊县相应成立分公司),将多年来实行的“平价粮油分散经营,亏损多头反映”的经营管理体制,改为政策性亏损由粮油购销公司独家承担,并摘掉全市216个粮库和农村粮食购销站亏损帽子,使之成为代购销公司办理平价粮油接运、储存、收购、销售并收取一定费用的真正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的做法,可供各地借鉴。现将天津市粮油经营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改革‘平价粮油分散经营、亏损多头反映’的体制势在必行
多年来,天津市粮食系统内部一直实行的是“平价粮油分散经营,亏损多头反映”的经营管理体制,随着粮油购销政策的调整和改革,这一体制越来越不适应客观需要,暴露出很多弊端,主要有:
(一)不利于平价粮油统一经营与管理,保证市场供应,不利于调动粮食企业扩大经营积极性。过去,由于平价粮油分散经营,亏损多头反映,天津市216个粮库和农村粮食购销站都戴上了政策性亏损帽子,躺在国家财政大锅饭里,经营好坏一个样,缺乏积极挖潜,扩大经营的内在动力,粮食系统内部则热衷于搞议价、附营业务,多创利润,多得个人实惠。而平价粮油经营与市场供应工作必须靠强硬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干预来保证,企业不愿多调、多存、多销平价粮油,干得越多,亏损越大,财政承受不了,企业和职工个人也得不到更多收入。
(二)不利于逐步消灭经营性亏损及解决粮食系统内部盈亏相混、工业挤商业、议价挤平价、附营挤主营的问题。近年来,天津市粮食企业亏损逐年递增,财政补贴逐年加大,除了利息提高、价格上涨等客观因素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平价粮油分散经营,亏损多头反映,靠财政实报实销的体制制约。因此,近年来粮食系统内部普遍存在着政策性亏损掩盖着经营性亏损,盈亏相混,互相挤占的现象。如1988年,通过财务大检查,天津市共查出粮食工业通过成品粮回库赚取价差等手段“挤”了平价亏损1600多万元,不从根本上改变“平价粮油分散经营,亏损多头反映”的经营体制,就无法从根本上逐步消灭经营性亏损,解决互相挤占的问题,从而就难以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少粮食企业亏损补贴。
(三)不利于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和利息支出。近几年来,粮食企业资金占用和利息开支逐年增加,除了银行实行存、贷分户办法以及几次提高利率因素外,平价粮油分散经营、多头存贷的体制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在当前“双紧”形势下,这种体制既不利于粮食企业减少资金占用和利息开支,还加剧了粮油收购资金的短缺,给粮食系统内部资金集中使用和调剂余缺带来困难。为了减少资金占用和利息支出,天津市财政局、粮食局也曾设想过建立粮食系统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的办法,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一直未能付诸实施。在这种情况下,成立粮油购销公司,改“平价粮油多头经营,多头存贷”的体制为平价粮油集中统一经营,资金一家存贷的新体制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二、建立“平价粮油统一经营、亏损集中反映”新体制的主要做法针对旧体制在实践过程中暴露出的种种弊端,天津市财政局、粮食局经过反复调研、逐户测算、拟定方案和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形成了建立“平价粮油统一经营、亏损集中反映”新体制的改革方案,并于1989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概括起来说,天津市粮食系统经营管理体制与财务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有如下几点:
(一)建立粮油购销公司,使粮油行政管理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新的粮食经营体制的一个主要内容是建立市粮油购销公司,并相应建立所属各郊县(含塘沽、汉沽、大港)分公司。粮油购销公司成立后,市粮食局和区、县粮食局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市粮油市场负责,行使平价粮油统一管理权,下达平价粮油流转计划。市粮油购销公司和分公司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市粮食局下达的平价粮油购、销、调、存、加工、进口计划和有关政策,行使平价粮油统一经营权,组织贷源、合理调拨、运输与摆布,代管国家储备粮油等。市粮油购销公司及其所属各郊县分公司,是由市粮食局授权统一经营管理平价粮油的计划内亏损企业,经营平价粮油所发生的亏损,统一由市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办理与财政的缴退库关系。
市粮油购销公司与其他企业的经济关系是:对仓储企业和农村粮食购销站委托代储、代购、代销,按规定支付装卸费、烘干费,晾晒费、储存费和购销手续费:对市内六个区、塘沽区利改税零售企业及行业、油脂站,继续按规定价格作价批发:对粮油加工企业继续实行供应原料、收回成品、副产品,分别作价:对饲料企业实行平价粮原料统一价拨。
(二)粮油仓储企业和郊县粮食购销企业实行自负盈亏和利改税办法。市粮油购销公司以及所属各郊县分公司成立后,市粮食储运公司、油脂公司和各郊县粮食局所属的216个粮油仓储和购销企业,不再承担经营平价粮油的政策性亏损,全部改为代市粮油购销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接运、储存、收购、销售平价粮油,并收取一定费用,实行自负盈亏和利改税办法。营业税按规定缴纳,所得税一律按实现利润(包括主营利润和附营利润)的55%缴纳,税后留利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税后留利分配使用比例为:企业发展基金20%,职工福利基金35%,职工奖励基金45%。
(三)合理确定粮油购销公司与代理企业之间的计费标准,根据上述两项主要改革内容的要求,在划分企业之间经济利益关系上,即在划分购销公司同各代理企业之间的费用结算的利益分配上,市财政局与粮食局联合制定了《天津市粮食企业经营平价粮油业务计算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计费办法”)。“计费办法”是划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重要依据,其核定的原则是:市粮油购销公司支付给粮油仓储和郊县购销企业的费用标准的核定是以1988年经营平价粮油实际开支的全部费用为基础,剔除其中粮油抵库前的费用和当年发生的不合理部分以及一次性开支,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剔除与商品所有权有直接关联的收支及不合理部分),并考虑到1989年新的物价上涨、政策调整等客观因素和挖潜因素,加按经营平价粮油商业职工人均净留利800元推算的合理利润及缴税因素。
“计费办法”主要包括五个内容:一是应由购销公司负担的支出项目及划分的依据,即调入和收购的商品及包装物抵达代理企业前、调出和销售的商品及包装物自代理企业发出后所发生的费用及粮油商品的定额损耗,由粮油购销公司承担;二是应由各代理企业负担的支出项目及划分依据,即接收的粮油商品及包装物抵库后、调出和销售的粮油商品及包装物出库前所发生的费用由代理企业承担;三是费用计算的标准和结算手续;四是商品损耗及包装物折损降等规定:五是责任与制约等。
三、初步效果和下一步改革的设想
天津市粮食经营新体制才运行几个月,经济效益不可能马上得以全面反映,存在的问题也需要有一个逐步暴露的过程,现在要系统评价这一改革为时过早,但从实践来看,这一改革从以下几方面显示出了积极作用:
(一)有利于加强财税部门重点监督和掌握企业的亏损情况。粮食企业体制改革前,天津市粮食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管理体制没有下放到各郊区县,各粮食企业统归市管,1248户粮食企业,仅有20名财税专管人员,财税人员与企业之比还不到2%,出现了人员少、企业多、亏损分散、监督管理不严的情况。特别是对区县粮食企业属于市级预算,区县税务部门只是代管企业,负责监交,没有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加上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相互交错,企业经营平价中兼议价、议价又转平、平中还有附,厂带库、库带厂,工中有商、商中有工,盈中有亏、亏中有盈等等,影响了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造成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薄弱的状况。因此,企业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粮食体制改革后,划分出盈亏两条线,过去的216户亏损企业,由13家购销公司集中反映,这就为财税人员重点加强亏损企业和其它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创造了条件。
(二)划清盈亏两条线,解决了“盈吃亏”问题。过去对粮食企业的议价挤平价、工业挤商业、附营挤主营问题,虽然三令五申,却未得到彻底解决,其原因就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粮食体制问题。现在情况就不同了,企业经营平价粮油的盈亏情况单独反映,就可以把企业的各项费用开支情况根据需要进行对比,存在的问题也就容易发现了,例如:有一家油脂加工厂,1989年企业的生产成本增加很大,企业领导反映日子过不下去了,要求财政给予解决,有关部门通过对该加工厂将近三年的车间经费和企业管理费明细项目审查,发现这家仅300来人的加工厂,1988年办公费才用了100元,劳保费用了200元,但是1989年这两项费用开支在无特殊变化的情况下,却比上年分别增加了14倍和87倍多,经查问。厂领导才不得不承认过去工业上有些费用开支项目挤到商业平价亏损上了。
(三)粮食企业之间有了制约关系。改革前,各粮食企业之间很难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粮食体制改革后,粮油购销公司与各代理企业之间在费用结算上有了“计费办法”,盈亏分了家,因此,对各代理企业出现的多计费用支出问题,一经查出,就有权剔除。粮食企业之间通过改革形成了互相监督和制约的关系。
天津市的改革,从初步效果来看,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有利的,是在当前情况下粮食企业扭亏、控亏的一条重要途径。在改革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天津市财政局、粮食局准备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深化粮食经营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
一是完善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主要是粮油购销公司与代理企业之间在费用划分问题上的某些不足之处,如包装器具的折损费和综合利用问题,尽管在“计费办法”中已将粮油装具、包装物等费用核入了储存费中,但在实际执行中发现代理企业不愿支出这些费用开支,出现了一些企业不愿接收包装物,不愿接收带新包装的粮油商品,不愿承担新购置包装物的存放和保管工作。针对这种情况,天津市财政局、粮食局拟将原核入计费标准的上述开支转出来,制定单项费用定额,以解决这一问题。再如,针对一部分代理企业出现的为保证企业一定的利润,而对一些应开支的修理费、包装物降等折损费不开支的情况,拟对一些有助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的费用支出项目上搞预提,实行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以防止企业短期经营行为的发生。
二是对粮油公司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调动了仓储企业和郊县农村粮站的积极性,解决了这些企业政策性亏损掩盖经营性亏损以及这些企业与盈利企业之间盈亏相混、互相挤占的问题,但对统一负担政策性亏损的粮油购销公司还没有一套制约办法,粮油购销公司与财政之间还是实报实销的大锅饭体制,下一步天津市财政局准备对粮油购销公司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严格控制购销公司本身各项费用的开支。
三是粮油购销公司与各方面的责、权、利关系还需进一步明确。如郊县粮油购销分公司与县粮食局之间的关系问题和各自的职责问题,如何既给粮油购销公司和所属的各分公司以必要的动力和压力,又增加这些企业责任心的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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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