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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吴寿宜 安徽省黄山市黟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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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不少企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向职工集资,这对引导消费基金用于企业发展,缓解目前资金紧缺的状况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笔者发现,有些企业自有资金并不十分缺乏,有的还长年不需向银行贷款,却也在向职工集资;有的甚至把集中的款项存在银行收取利息,同时又向职工支付约25%的高额年度集资红利,这样既使企业亏本,又造成新的资金浪费,实不足取。还有些企业,把向职工集资当作风险抵押金,限定每个职工必须交款多少元。愿意多交的不收,无力少交的必须自行设法交足。笔者认为,向职工集资应根据企业资金实际需要情况和自愿,不可强迫命令。有些季节性的用款可临时向职工集资,用后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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