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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向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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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到一些乡镇搞中心工作时发现,有的乡镇对超生子女费管理比较混乱。收费手续制度不健全。经办人在收费时,有的打白条,有的仍使用已宣布作废的收据,有的连白条也不打,向财务结帐也不及时。笔者建议:1、超生子女费要实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户储存。2、由县计划生育部门统一印制“超生子女费收款收据”,乡镇办理领用和注销登记手续。3、经办人只能使用专用“收款收据”,严禁以其他任何方式收费。收费后应及时向财会部门交帐。4、超生子女费要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范围开支,不得扩大开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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