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最近在参加商业系统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发现,许多单位的会计将大包干柜组商品盘亏直接从“库存供应商品”帐户贷方转到“其他应收应付款”帐户借方,这种帐务处理既没有如实地反映盈亏,又使大包干柜组有可能漏缴税收,是不正确的。
那么,大包干柜组商品盘亏应怎样进行帐务处理呢?这应看包干的特点和盘亏的原因:1.大包干柜组,一般有自主进货权,商品从进货、验收、保管到出售,都是承包者经手的,企业并不负担商品损耗,当商品发生溢余时,也多归承包者所有。因而承包者对其所经管的商品负有绝对责任,不存在与单位核销的问题。2.大包干柜组所发生的短少款,多为承包者个人(或集体)挪用销货款所致,因而短少款应列入企业零售商品销售。
根据上述情况;笔者认为,正确的帐务处理办法是:
(1)当发生短款时,按售价转出,即:借记“待处理损失”,贷记“库存供应商品”(如因短款数额较大而影响当月毛利结转,可在计算当月差率时,先按上月差率扣除短少款所负担的差价再行计算。
(2)当确定由个人赔偿时,借记“其他应收应付款”,贷记“商品销售”;同时借记“商品销售”,贷记“待处理损失”。如当月短款,当月就能确定由个人赔...
笔者最近在参加商业系统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发现,许多单位的会计将大包干柜组商品盘亏直接从“库存供应商品”帐户贷方转到“其他应收应付款”帐户借方,这种帐务处理既没有如实地反映盈亏,又使大包干柜组有可能漏缴税收,是不正确的。
那么,大包干柜组商品盘亏应怎样进行帐务处理呢?这应看包干的特点和盘亏的原因:1.大包干柜组,一般有自主进货权,商品从进货、验收、保管到出售,都是承包者经手的,企业并不负担商品损耗,当商品发生溢余时,也多归承包者所有。因而承包者对其所经管的商品负有绝对责任,不存在与单位核销的问题。2.大包干柜组所发生的短少款,多为承包者个人(或集体)挪用销货款所致,因而短少款应列入企业零售商品销售。
根据上述情况;笔者认为,正确的帐务处理办法是:
(1)当发生短款时,按售价转出,即:借记“待处理损失”,贷记“库存供应商品”(如因短款数额较大而影响当月毛利结转,可在计算当月差率时,先按上月差率扣除短少款所负担的差价再行计算。
(2)当确定由个人赔偿时,借记“其他应收应付款”,贷记“商品销售”;同时借记“商品销售”,贷记“待处理损失”。如当月短款,当月就能确定由个人赔偿时,可不必通过“待处理损失”科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