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
贵刊1989年第5期中《浅谈企业成本上升的原因及应变对策》一文中,有一条是:“各种名目的费用开支增多。如咨询费、信息费、展销费以及名目繁多的摊派和资助等这些开支必然促使成本呈上升趋势”。我认为把名目繁多的摊派和资助等作为促使成本上升的因素之一就不妥了。因为国务院于1988年4月28日发布的《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第二章、第六条明确规定:“不得强制企业赞助、资助、捐献财物。企业自愿赞助、资助、捐献的款项只能从企业的自有资金中支出,不得计入成本。”因此不能把名目繁多的摊派和资助等项开支计入成本,因而也就不能把其开支作为促使企业成本上升的因素。
(吴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