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务与会计》1989年第2期发表了荆新同志的《货币资金也是企业生产经营要素》一文(以下简称《荆文》)。读后,颇受启发,但我对《荆文》中关于企业生产经营要素内容的概括有不同看法。
《荆文》认为,“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角度把企业的生产经营要素分为劳动手段(固定资产等)、劳动对象(原材料等)、活劳动(工资等)和货币资金(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四要素,较为适宜”。我认为,这种观点不够全面。理由如下:
第一,上述观点不符合经济学的一般原理。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资料和土地是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源泉,即劳动、资本和土地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要素,三者缺一不可。会计学中对生产要素的分类是按其性质进行的,是对劳动、资本和土地三要素的具体化,应符合经济学的一般原理。《荆文》把土地排除在企业生产经营要素之外,这显然与经济学的原理相矛盾。
第二,在实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今天,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内容已大大超过上述四要素,部分企业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逐步推行,企业还将对土地(主要是场地)进行核算和管理,而无形资产和土地与劳动手段有着本质...
《财务与会计》1989年第2期发表了荆新同志的《货币资金也是企业生产经营要素》一文(以下简称《荆文》)。读后,颇受启发,但我对《荆文》中关于企业生产经营要素内容的概括有不同看法。
《荆文》认为,“从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角度把企业的生产经营要素分为劳动手段(固定资产等)、劳动对象(原材料等)、活劳动(工资等)和货币资金(现金和银行存款等)四要素,较为适宜”。我认为,这种观点不够全面。理由如下:
第一,上述观点不符合经济学的一般原理。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劳动者的劳动、劳动资料和土地是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源泉,即劳动、资本和土地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要素,三者缺一不可。会计学中对生产要素的分类是按其性质进行的,是对劳动、资本和土地三要素的具体化,应符合经济学的一般原理。《荆文》把土地排除在企业生产经营要素之外,这显然与经济学的原理相矛盾。
第二,在实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今天,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内容已大大超过上述四要素,部分企业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随着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逐步推行,企业还将对土地(主要是场地)进行核算和管理,而无形资产和土地与劳动手段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
笔者同意“货币资金也是企业生产经营要素”这一说法,但从会计学的角度看,笔者认为:企业生产经营要素应分为活劳动(工资等)、劳动手段(有形固定资产)、劳动对象(原材料等)、货币资金、无形资产(或知识产权)和土地(场地)六要素。其理由是:
第一,上述六要素的性质及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各不相同,而且它们都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要素。这种分类不仅符合经济学的一般原理,而且符合会计核算和管理的要求。
第二,从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来看,专利权、商标、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已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无形资产不论在性质,还是核算方法上都与有形固定资产(劳动手段)不可同日而语,在会计上它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而存在的。因此,不能把无形资产包括在固定资产之中。
第三,任何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都是在一定的空间进行的,土地(场地)作为企业经营空间的承担体,也是企业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物质要素。而且土地也是有价值的,其价值运动方式不同于固定资产。因此,会计上可以把土地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进行核算和管理。
总之,按照上述六要素来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在理论上是合理的,在实践上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