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责任会计的本质,因观察、分析角度的不同,有制度论、控制论、系统论、方法论等多种说法。从实施过程中体现的反映职能来看,责任会计是一种信息系统;从实施效果看,责任会计是一种控制系统;从所包含的各种方法角度看,责任会计又是一种方法体系。到底如何才能比较准确地把握责任会计的本质呢?我们认为应当从它产生的历史、本身具有的实质性内容,以及与财务会计的关系等方面去认识。
1.从责任会计的产生看责任会计的本质
本世纪初期,泰罗科学管理的创立,提高了生产标准化程度,从而有了用实际行为与标准行为相比较的办法进行控制的工作方法。责任会计在这种比较方法运用中初具雏形。随着生产的发展,经营的扩大,集权管理逐步为分权管理所取代,为了监督各分支机构、责任单位的活动情况,把比较方法推广运用于责任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责任会计由此成型而发展。由此可见,责任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是由控制和监督的需要而决定的。
2.从责任会计的内容看责任会计的本质
责任会计主要是通过“设立标准——记录现实——比较分析——发现偏差”这种过程机制来实现对过程的控制的。这也就是责任会计的实质内容。将其进一步展开,是指:为了设立标...
关于责任会计的本质,因观察、分析角度的不同,有制度论、控制论、系统论、方法论等多种说法。从实施过程中体现的反映职能来看,责任会计是一种信息系统;从实施效果看,责任会计是一种控制系统;从所包含的各种方法角度看,责任会计又是一种方法体系。到底如何才能比较准确地把握责任会计的本质呢?我们认为应当从它产生的历史、本身具有的实质性内容,以及与财务会计的关系等方面去认识。
1.从责任会计的产生看责任会计的本质
本世纪初期,泰罗科学管理的创立,提高了生产标准化程度,从而有了用实际行为与标准行为相比较的办法进行控制的工作方法。责任会计在这种比较方法运用中初具雏形。随着生产的发展,经营的扩大,集权管理逐步为分权管理所取代,为了监督各分支机构、责任单位的活动情况,把比较方法推广运用于责任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责任会计由此成型而发展。由此可见,责任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是由控制和监督的需要而决定的。
2.从责任会计的内容看责任会计的本质
责任会计主要是通过“设立标准——记录现实——比较分析——发现偏差”这种过程机制来实现对过程的控制的。这也就是责任会计的实质内容。将其进一步展开,是指:为了设立标准,需要采用目标分解法,提供必要的预算数据、标准、定额;为了记录现实,需要运用某些核算办法,进行计量、记录、评核;为了比较分析,需要使用差异分析方法,进行绩效评估,提供奖罚依据。这一系列实际作业足以说明,责任会计实际上是一种信息反馈方法。虽然,责任会计这种内含责任机制的实质内容与责任会计的作用——控制与考核不谋而合,足以表明了责任会计在企业存在的必要性及地位,但如果象控制论、制度论那样,将这种作用作为本质去认识,意义是不大的。经济事物的存在往往是由经济环境的需要所决定的,当企业中有控制和考核责任主体的需要时,责任会计必然会产生、存在。否则,再清醒的认识也无济于事。因此,没有必要在本质概念中过分强调事物的作用。用方法论来定义责任会计本质也并非完全科学。责任会计是使一种分权土壤上产生的责任机制,不仅指一套责任控制方法,而且在日常的经济实务中,往往渗进人的因素,其间容纳了思想、方法、活动三方面。在方法形成之前,它体现着一种思想,在方法形成之后,它体现着一种活动。为了既体现方法的核心地位,又容括思想与人的活动要素,采用信息系统论来定义责任会计内涵,可以全面地把握责任会计的本质。信息系统的反映方法,即责任会计的比较分析方法;系统所输入的数据资料,也就是责任会计的对象;系统输出数据的用途,也即责任会计的控制、考核作用;人员对系统的操作,体现了责任会计活动的因素;系统在企业大系统中的位置,体现着责任会计在内部经济责任制中的地位。
3.从责任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看责任会计的本质
从理论上看,责任会计与财务会计都是一个信息系统,这决定了它们都具有反映的职能。但是,在具体内容上它们却存在着差别,这是由各自反映对象的不同所引起的。财务会计的反映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责任会计的对象是企业内部各责任主体的可控经济活动。资金运动是企业经济活动的货币化,因此形成了财务会计特有的连续、系统、全面、综合的计量记录方法和资金、成本、利润价值指标体系。财务会计是从价值方面反映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而责任会计不只从价值方面还从实物方面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它的重点不在连续反映,而在于对可控内容的反映,因此,责任会计有其特有的比较反映办法和价值与非价值、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内容的不同使提供的信息服务于不同人员,财务会计提供的信息主要是为企业外部利害关系集团服务,而责任会计提供的信息主要是为企业内部管理者的控制、监督服务。可见,财务会计与责任会计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信息系统。虽然如此,两者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也是由两者对象的某些共通之处所决定的。责任会计反映的对象中能货币化的可控经济活动也就是财务会计的反映对象,因此,两个信息系统中的某些资料可以共用。
由于财务会计与责任会计在可货币化的经济活动上相通,因此,责任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实务上就存在一个是否可以二者合一、单轨核算的问题。从实际操作上看,各个货币化的可控经济活动变成完整的资金运动流,并不是各个部分的简单汇总,而需要进行一定的期间、主体的调整。若先进行财务会计核算,而后再调整为责任会计核算,这种办法使责任会计的记录无法形成自己独特的信息流程,反馈不及时,责任主体难于自觉纠正行为偏差;若先进行责任会计核算,而后再调整为财务会计核算,往往为了顾及财务会计核算的系统性而把不可控因素纳入责任会计核算体系,从而影响责任会计功能的发挥。这种操作上的悖论,究其根源,可以看到两套记录体系的不同:财务会计运用的是货币性指标。比如,购买材料,财务会计记录的不是采购量,而是以一定单价计算的材料采购费用,即使在明细核算上对业务量有所记录,但其始终注重的是货币性指标。其程序是自下而上,不断综合。这是财务会计记录的一大特色,强调对资金运动全过程的系统反映。而责任会计的记录则不同,它强调的是对各责任主体可控经济活动以业务量和货币量两方面的全面记录。财务会计与责任会计虽然存在联系,但毕竟是两个独立的系统,完全有必要把责任会计独立出来,实行双轨核算。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分析,可以为责任会计的本质作定义性的概括:责任会计是一种运用比较方法反映企业内部各责任主体可控经济活动的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