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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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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中了解到,不少企业将挂空人员(如停薪留职、离店承包人员)的工资仍列入成本(费用)开支,转到税后职工基金。笔者以为这是不妥当的。按照《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规定,“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是不能进入成本(费用)开支的。挂空人员已不在本企业生产经营岗位上,实际上也没有支付工资,其停薪留职、离店承包期间的工资只是档案工资而已。因此,不应计入成本(费用)开支,同样也不应计入提取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的工资基数。
(卢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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