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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卢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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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财务大检查中发现,有些款项的支付是凭主管领导口示办理的,这种做法既不符合制度规定,又不能明确经济责任。一旦发生问题,还会造成互相扯皮,推卸责任的现象。笔者建议,使用“内部付款通知单”,由付款经办人填制,报主管领导批示后,办理付款手续,即行付款。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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