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专擅,毛泽东同志有过精辟的阐释:“该集中的不集中,在上者叫做失职,在下者叫做专擅。”
专擅行为,这是在任何上下级关系上所不许可的,在财经领域尤其如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专擅表现并不鲜见。擅上基建项目,该停不停、该缓不缓者有之;擅挤财政收入,隐瞒、截留应缴利润,非法减税免税者有之;擅改上级规定,自立“土政策”者有之;擅权渎职、滥发钱物者有之……
上述种种现象的实质是分散主义、无政府主义。它们的存在,使政令不畅,纲纪弛废,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贯彻到每个基层,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削弱了中央的权威,对党的事业危害甚大。整治专擅,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需要,是严肃党规政纪、加强廉政建设、治理腐败的必要内容和有力措施,非提上议事日程不可。
当前治理专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明确事权。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范围和岗位责任制都应明确划分,克服事权模糊、责任不清的现象,使上级不能代庖,下级不得越轨。
其次,要加强考核。下级专擅和上级失职是一对孪生儿,在治理专擅中,必须切实解决上级对下级工作有布置无检查的问题,真正做到“严考课之法,审名实之归。”...
所谓专擅,毛泽东同志有过精辟的阐释:“该集中的不集中,在上者叫做失职,在下者叫做专擅。”
专擅行为,这是在任何上下级关系上所不许可的,在财经领域尤其如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专擅表现并不鲜见。擅上基建项目,该停不停、该缓不缓者有之;擅挤财政收入,隐瞒、截留应缴利润,非法减税免税者有之;擅改上级规定,自立“土政策”者有之;擅权渎职、滥发钱物者有之……
上述种种现象的实质是分散主义、无政府主义。它们的存在,使政令不畅,纲纪弛废,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难以贯彻到每个基层,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削弱了中央的权威,对党的事业危害甚大。整治专擅,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需要,是严肃党规政纪、加强廉政建设、治理腐败的必要内容和有力措施,非提上议事日程不可。
当前治理专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明确事权。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范围和岗位责任制都应明确划分,克服事权模糊、责任不清的现象,使上级不能代庖,下级不得越轨。
其次,要加强考核。下级专擅和上级失职是一对孪生儿,在治理专擅中,必须切实解决上级对下级工作有布置无检查的问题,真正做到“严考课之法,审名实之归。”②上级机关对自己所发文件、指示,要逐项登记入册,及时检查实施情况,对未能执行者要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三,要严明赏罚。守职尽责、办事认真者奖,擅权乱政、拖沓推诿者惩。对违法违纪者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既往不咎”。现行法纪中对专擅的处罚不但尚欠详明,而且量罚失之过宽,不是以惩前毖后、儆诫效尤。为此,进一步健全这方面法制乃当务之急。
我们一定要整治专擅,整饬政纪,消除各自为政的现象,以保证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贯彻落实。
注:①《毛泽东选集》第3卷427页1966年人民出版社
②《张太岳集》第456页198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