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适应加强减免税管理的需要,如实反映减免税资金的来龙去脉,使减免税款真正起到促进生产、调节经济的作用,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减免税款单独列帐。现以工业企业会计为例,谈谈想法。
在资金来源科目增设第406号“国家减免税款”科目,用来核算按国家规定所减免的税款。
1.减免税款提取时的核算。期末,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出当期各项减免税款额。
(1)属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的减免税款,分录为:借(减)“销售”科目,贷(增)“国家减免税款”科目;
(2)属房产税、筵席税、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的减免税款,分录为:借(增)“企业管理费”科目,贷(增)“国家减免税款”科目;
(3)属所得税、调节税的减免税款,分录为:借(增)“利润分配”科目、贷(增)“国家减免税款”科目。
在编制上述会计分录的同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增)“专项存款——国家减免税款”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科目。
2.减免税款支付时的核算
(1)企业用减免税款归还技措贷款时,借(减)记本科目,贷(减)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同时借(减)记“专用借款”科目,贷(减)记“专项存款——国家减免税款”科目。
(2...
为适应加强减免税管理的需要,如实反映减免税资金的来龙去脉,使减免税款真正起到促进生产、调节经济的作用,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减免税款单独列帐。现以工业企业会计为例,谈谈想法。
在资金来源科目增设第406号“国家减免税款”科目,用来核算按国家规定所减免的税款。
1.减免税款提取时的核算。期末,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出当期各项减免税款额。
(1)属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的减免税款,分录为:借(减)“销售”科目,贷(增)“国家减免税款”科目;
(2)属房产税、筵席税、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的减免税款,分录为:借(增)“企业管理费”科目,贷(增)“国家减免税款”科目;
(3)属所得税、调节税的减免税款,分录为:借(增)“利润分配”科目、贷(增)“国家减免税款”科目。
在编制上述会计分录的同时,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增)“专项存款——国家减免税款”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科目。
2.减免税款支付时的核算
(1)企业用减免税款归还技措贷款时,借(减)记本科目,贷(减)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同时借(减)记“专用借款”科目,贷(减)记“专项存款——国家减免税款”科目。
(2)企业用减免税款进行更新改造工程,在验收后交付使用时,借(减)记本科目,贷(减)记“专项存款”“专项物资”科目(指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或贷(减)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指经过安装完工的机器设备和有关工程)。其中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同时借(增)记“固定资产”科目,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
(3)企业用减免税款弥补新产品试制发生的损失(应先以该项新产品试制费拨款结余抵补,不足时再用减免税款弥补)时,借(减)记本科目,贷(减)记“基本生产”科目。
这样处理有以下好处:
1.如实地反映了“减免税款”的数额和使用情况。减免税款资金具有其特殊性。它既不属于国拨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也不同于企业发展基金。它是国家应征收的税金而暂时让渡于企业的一种专用资金。根据减免税的规定有它的特定用途,即归还企业的技措贷款,作为更新改造项目的投资,弥补新产品试制发生的亏损等等。单独列帐后,就能如实地反映“减免税款”这一特殊资金的来龙去脉,便于对减免税款的控制。
2.使减免税款的财务会计处理制度化。减免税款单独列帐后,可以有效地汇集各项减免税款,从会计制度上明确了减免税款必须列作税金支出、管理费支出或应缴所得税,统一了帐务处理方法,使减免税款的会计核算有章可循,企业对减免税款也心中有数,有利于加强管理。
3.有利于税务部门加强对减免税款的使用监督。减免税款单独列帐后,税务部门只要控制“国家减免税款”帐户,就可以从审批、使用、检查三个环节加强对减免税款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企业在使用减免税款时,需填写“使用减免税申请表”,经税务部门批准后,作为减免税款支出凭证的附件。这样,税务部门就能更好地加强减免税款的使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