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8 作者:姜洪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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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明了今后几年我国国民经济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的发展方向,也是指导我们做好企业财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国营商贸企业财务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是整个经济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国营商贸企业财务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对于搞活商品流通,繁荣市场,扩大对外贸易,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认真学习了五中全会文件,根据国营商贸企业财务工作情况,1990年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国营商业、粮食、外贸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一、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理顺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
根据《决定》精神,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应当继续坚持。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关系的多种承包形式,并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试点。近两年来商业、粮食、外贸企业都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90年在进一步完善现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同时,还应积极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试行“税后承包”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明了今后几年我国国民经济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的发展方向,也是指导我们做好企业财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国营商贸企业财务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是整个经济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国营商贸企业财务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对于搞活商品流通,繁荣市场,扩大对外贸易,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认真学习了五中全会文件,根据国营商贸企业财务工作情况,1990年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国营商业、粮食、外贸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一、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理顺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
根据《决定》精神,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有利于调动企业和职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应当继续坚持。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关系的多种承包形式,并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试点。近两年来商业、粮食、外贸企业都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90年在进一步完善现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同时,还应积极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试行“税后承包”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改进和完善现行承包办法。从1987年开始,我国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全面推行了以包所得税和上交利润为主要内容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三年来,承包经营责任制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但是,现行的承包办法也暴露出一些弊端,如有的利润分配不合理,企业留利过多,有的包盈不包亏,有的以包代管以及企业行为短期化等。对此,我们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进一步完善。
1.严格兑现承包合同,防止“包盈不包亏”凡承包未到期的商业企业,可继续维持现行承包办法,但各级财政部门对承包企业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及时纠正企业短期行为,严格兑现承包合同,防止“包盈不包亏”。
2.重新核定承包基数。凡1989年末承包期已满的企业,可以继续签订新的一轮承包合同,但要重新核定承包基数,把承包基数定在一个合理的基础上。
3.完善上交利润承包形式。商业企业盈利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上交利润承包形式不宜单纯实行定额包干办法,根据几年的经验,应主要实行基数包干加超收分成或比例包干办法,使国家和企业都不吃亏。
(二)积极推行“税后承包”的试点
从重庆市国营商业企业实行“税利分流、税后承包、税后还贷”改革(以下简称为“税后承包”)试点情况来看,“税后承包”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有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消费基金膨胀,有利于改善企业经营机制,促使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因此,无论是从《决定》中关于积极探索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关系的多种承包形式的要求来看,还是从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实现治理整顿的目标来看,都应当积极试行“税后承包”。已经实行“税后承包”办法的企业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加以完善。
除了完善国营商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外,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进和完善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现行的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对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外贸经营秩序较为混乱、出口成本上升等问题。为了完善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帮助外贸企业完善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强化企业管理、逐步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帮助企业加强资金调度,及时催收国内外货款;支持外贸企业建立和发展出口商品基地,发展进口替代商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高创汇新产品,提高出口商品档次、质量,增强外贸企业出口创汇的后劲。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整顿流通秩序,大力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认真整顿经济秩序,特别是流通秩序,是搞好治理整顿工作的关键。根据《决定》中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流通领域中的公司、坚决整顿市场秩序、克服流通领域中混乱现象等精神,国营商贸企业财务治理整顿工作应紧紧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经贸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商业批发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各类商业批发和对外贸易公司,要积极提出意见予以撤销、合并或取消经营权,超过期限不撤销的,财政部门要停止核批经费;对占用的国家资金,要及时清理收回;对各种债务要督促企业认真治理和处理;要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许可证和出口配额管理制度,坚决制止转手倒卖;要积极配合物价、工商部门制止抬价抢购,凡由于抢购和竞销所造成的损失,财政部门不予拨补。
(二)进一步整顿粮食流通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粮食收购要坚持国家标准,不得压级压价,也不得提级提价。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倒买倒卖粮票、套购国家平价粮食、虚购产销、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不法行为。凡粮食企业违法收购粮票和购粮指标并倒卖粮食的,所得差价收入要全部没收上交财政。节余的粮食销售包干指标要用于“以丰补歉”,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动用。要严格控制平议价粮油品种兑换,不准以品种兑换和品种调剂为名,扩大平价粮食亏损,从中赚取平议差价。要认真清理、整顿粮油价外补贴及各项劳务补贴、地方自定的粮油价外补贴及奖售政策、随着粮、油收购价格的调整应积极提出建议予以取消,暂时不能取消的要分类排队,限制在财政可能负担的范围内。要认真清理和解决粮食企业挂帐,凡属于粮食企业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乱列营业外支出、基建超支、突破补贴标准及经营管理不善等造成的挂帐,要督促企业用自有资金弥补:凡属财政部门应补未补的政策性亏损挂帐,要积极组织财力尽力拨补;凡属粮食企业之间互相拖欠等原因造成的挂帐,要督促企业认真清理,尽快归还。
(三)清理、整顿国家对商业、粮食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对粮油加工企业和肉联厂缴纳55%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在保证第二步利改税核定的合理留利水平的前提下,加征一定比例的调节税。对经营议价粮油的利润,上交财政或顶抵平价粮油亏损的比例不应低于80%。食品企业内部工商之间要严格分开核算,不能为了增加肉联厂的盈利而将应负担的费用转嫁给商业批发环节,等等。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努力控制和减少财政补贴
在治理整顿期间,认真抓紧抓好扭亏增盈工作,扎扎实实全面深入地开展“双增双节”运动,不仅对于克服经济困难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促进廉政建设,改善社会风气,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的关系,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国营商贸企业财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盈亏额占国家财政收入比重较大,做好国营商贸企业“双增双节”运动,对于增加盈利,减少亏损,平衡国家预算收支,具有积极的作用,一定要把这项工作认真抓紧抓好。
(一)整顿平价粮、油供应范围,压缩不合理的销售。为了平衡国家粮油收支,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整顿平价粮油销售,压缩那些不应由国家负担的开支,减少财政补贴。
(二)逐步理顺食品购销价格,逐步扭转购销价格严重倒挂局面。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中小城市及县以下城镇,应放开食品购销价格,食品企业实行自负盈亏;在暂时不具备条件放开猪肉等购销价格的重点城市,应采取稳定冻肉价格,放开鲜肉销售价格的办法。同时要清理整顿平价肉、蛋供应范围,减少财政补贴。
(三)加强资金管理,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和利息开支。财政部门要督促国营商业、粮食、外贸企业对相互拖欠所占压的资金进行清理和收回,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对于挪用流动资金和商品流转借款搞固定资产投资的,要认真查处,尽快收回。要帮助企业改进和完善资金结算办法,不断地减少资金占用。对企业的税后留利等自有资金,也要严格管理,按规定使用,在今后二三年内,商业、粮食、外贸部门和企业都要本着过紧日子的原则,停止搞楼、堂、馆、所的建设。
(四)大力推行进出口代理制,实行自负盈亏。根据党的十三大提出的“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外贸体改方针,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助外贸部门搞好进出口商品的代理制。对有条件的大宗出口商品实行由外贸企业代生产企业出口,外汇由生产企业按国家规定上交和分配使用,盈亏由生产企业自负。在积极扶持出口的同时,要协助计划部门大力控制进口,严格禁止奢侈品、高档消费品和一般机电产品的进口;严格禁止假进口、假出口;坚决制止将国内紧缺物资出口后,又向国外进口同样物资的做法,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财政不应给予弥补。
(五)搞好综合经营,以盈补亏。财政部门要积极帮助粮食、食品企业积极开展多种经营,搞好综合利用,努力创收。有条件的粮食、食品企业要积极开展养殖、饲料加工、饮食服务、综合利用等多种经营项目,安排富余人员。要积极帮助外贸企业搞好综合运筹,发展“三来一补”、易货贸易、边境贸易、小额贸易;帮助外贸企业利用现有的厂、库条件,积极挖掘潜力,开展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努力增加收入;帮助外贸企业加强代理手续费收入、调剂外汇收入和各项营业外收入的管理,严防截留或挪用。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大力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治理整顿、加强管理与深化改革,努力控制和减少财政补贴,努力提高国营商贸企业经济效益,使我们的商贸财务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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