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息北京反革命暴乱的决定性胜利,从政治上粉碎了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妄图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的梦想,使党和国家避免了陷入严重内乱和历史倒退的巨大灾难。但是在经济领域中,消除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影响,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还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维护国家产权权益为己任,应当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前不久召开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座谈会的精神,现就有关的几个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坚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几条指导原则
一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旗帜鲜明地反对私有化。首先是毫不动摇地维护全民所有制企业为骨干的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对全民所有制即国有制经济的具体管理方式要认真进行改革,使其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充分发挥出社会主义国有制经济的潜在优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二是要坚持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改革方向。从长远来看,政府各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应该逐步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管理职能加以分离。政府经济主...
平息北京反革命暴乱的决定性胜利,从政治上粉碎了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妄图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的梦想,使党和国家避免了陷入严重内乱和历史倒退的巨大灾难。但是在经济领域中,消除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影响,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还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维护国家产权权益为己任,应当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前不久召开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座谈会的精神,现就有关的几个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坚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几条指导原则
一是要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旗帜鲜明地反对私有化。首先是毫不动摇地维护全民所有制企业为骨干的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对全民所有制即国有制经济的具体管理方式要认真进行改革,使其与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充分发挥出社会主义国有制经济的潜在优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二是要坚持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改革方向。从长远来看,政府各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应该逐步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管理职能加以分离。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一般不直接管理企业的人、财、物和产、供、销。管理国有资产的政府职能部门也不直接去管理企业日常经营活动,而是从代表资产所有者权益的角度去实施必要的产权管理,促进企业经营者不断改善经营,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实现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既有从其他部门职能转变中分离出来的职责,也有其他部门以前没有行使过的新的职责。
三是既要看到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必然性,提倡积极开拓、勇于探索的精神;同时,又要看到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艰巨性、复杂性,提倡采取实事求是、稳步前进的科学态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必然要有一个认识、试验和配套改革的发展过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别要与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财税体制改革和投资管理体制配套进行才能收到良好效果。要缩短这一过程,就需要我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经济和科学技术知识,包括学习、吸收外国的对我有益、有用的管理经验。
(二)关于近期工作
一是要治乱。在治理、整顿期间,我们担负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的政府职能机构,一定要坚决保卫国有资产不受侵害。当前特别要抓好几件事情:第一,要防止借所谓“改革”的名义,私分或变相私分国有资产;第二,要参加清理整顿公司的工作,对撤销的公司应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对允许继续营业的公司,要把它们占有的国有资产彻底搞清入帐,切实管起来;第三,在国有资产参加股份制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以及兼并、租赁、出售时,必须组织资产评估,以免国家利益遭受不应有的损害;第四,要积极参与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工作,研究并提出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资产经营效益的承包责任制内容,防止和克服一些经营者有损国有资产的短期行为;第五,要积极推动闲置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运用,充分发挥现有存量资产的作用;第六,要有计划地促进企业兼并活动,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来增加有效供给,通过我们的工作来协助政府完成治理、整顿任务。
二是要摸清“家底”,搞清现状。心中无数,脚下无根。“家底”搞不清,问题找不准,就不会知道如何去开展工作。各地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去选择工作的突破口,但摸清“家底”的工作都要进行。对这项基础工作要舍得花力量、下功夫。
三是要搞试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开拓性、探索性很强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解剖麻雀进行试验的方法,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简便有效的管理方式。一方面,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要制订试点计划,在大型企业集团、垄断性经营行业的主管部门和国家投资公司中分别选择试点单位;另一方面,要请若干城市进行专项试点或综合试点。由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涉及多方面改革的配套,因此试点工作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进行、共同总结经验。试点工作主要应在那些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企业或部门中进行,把改革和发展在试点中结合起来。
(三)关于机构编制
第一,在机构、编制总数不超过规定的前提下,经地方机构编委和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成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如果设置的是副厅级以上的机构,报国家机构编委审批。
第二,如果有的地方现在成立正式机构还有一定困难,为保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可采取另外两种过渡办法:一是由政府指定一个部门承担这项工作;二是成立一个非常设机构,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先抓起来,待下一步地方机构改革时,再成立正式机构。
已经成立机构并开展工作的地方,应及时充实干部力量,把工作继续推向前进。对已批准成立机构,但尚未着手组建的地方,应积极抓紧组建,配备干部,尽早投入运行。
地市一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县一级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专门机构,也可以在财政部门内设置职能机构或配备专人来抓。
为便于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代表职能,独立行文和工作,在省一级或计划单列市,目前仍为财政部门内一个职能处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尽快转建为由财政部门归口管理的、独立对外行使职权的政府职能机构,并要加强现有干部力量,以利于工作的开展。
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干部构成上,既要有财政系统的干部,也要有其他综合部门的干部,根据当地产业构成的特点,还要吸收专业部门的干部,从而使我们的队伍在知识构成、经验和联系渠道各个方面,具有更全面的综合能力,以适应工作开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