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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5-28 作者:王欣 陕西省略阳县白水江铁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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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务与会计》1989年第4期刊登了陈建新《银行对帐单和会计凭证一起装订好》一文,对此我有不同看法。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两者的保管期限有不同的规定:银行对帐单保管3年,会计凭证保管15年。两者装订在一起,从发挥作用的时间来说,似有不妥。再说两者的宽度不同,对帐单左边未留装订线,装订时势必将字迹压住,不利于核对。因此,对帐单与记帐凭证不装订在一起为好。对帐单可与余额调节表合订在一起,每年一册,以备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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